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辽宁省职业教育本科建设的建议》(第1450522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7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赵海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辽宁省职业教育本科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特别是职业本科教育发展的关心关注,您分析的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本科建设的现实意义非常到位,指出的职教本科缺乏将带来的产业升级遭遇高层次技能人才“瓶颈”等困难非常精准,提出的相关建议具有很强的建设性和指导性,我厅全部采纳,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

  我省高度重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2025年,省人大修订《辽宁省职业教育条例》,明确提出“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学院或者开设职业技术专业。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申办职业本科学校,扩大职业本科学校数量和招生规模。支持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符合条件的专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为加强辽宁省职业教育本科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全省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及应用型本科高校共开设职业教育本科专业25种、专业布点36个,涵盖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等。全省先后有9所高职专科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统筹谋划。聚焦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目标要求,紧密围绕辽宁“221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求,认真分析我省职业教育特别是高职专科职业教育办学现状,按照教育部“十五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意见,统筹考虑区域布局、产业需求、办学支撑、生源状况、就业能力等因素,编制我省“十五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方案,支持以办学特色鲜明、产教深度融合、培养质量高、保障能力强的优质高等职业学校为基础,设置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优化与区域发展相协调、与产业布局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布局。

  (二)建强应用型高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高校改革的意见》,制定差异化分类评价标准,持续推进符合条件的地方高校应用型转型。引导应用型高校紧扣全省产业布局,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动态增设、转设省内紧缺、布点不足、产业刚需的特色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中,突出高阶技术应用与复杂工程实训导向,探索联合培养、订单定制、产教一体的深度育人模式。聚焦高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打造兼具工程研发能力、高端实操教学能力的高水平“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

  (三)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坚持质量为先、规模适度,支持优质中职学校在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专业领域与高职学校联合开展贯通招生和长学制培养。由国家级和省级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牵头,“一产一策”开展集群式技能人才培养,推进优质职教资源跨校跨区域共建共享。深入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教高考制度,提高人才选拔质量。深化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习实训等教学关键要素联动改革,推动技能人才培养由传统知识传授向综合能力提升转变。

  (四)强化综合保障。统筹中央和省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支持职业教育本科建设。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意见》(辽财教〔2025〕235号),将财政补助资金向办学成本高、产业急需的专业倾斜。健全职业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完善课程标准、课堂评价、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设计以及资源建设等质量标准,通过教学实施、过程监控、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提升我省职业教育本科建设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深入思考和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建设和发展。

  辽宁省教育厅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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