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新工科建设的建议》(第022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 编辑:教育厅办公室审核
  • 来源:省教育厅

王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新工科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决定采纳以上建议并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我省新工科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出台辽宁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全省以工为主高校均参加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其中14所高校实施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3所高校联合54家企事业单位建设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了一批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新工科是主动应对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先手棋”,主要着眼于“新的工科”和“工科的新要求”。我省高度重视新工科建设工作。近年来,我省支持高校增设了人工智能、大数据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医学工程、机器人工程等一批新工科专业。2018年,我省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化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等15 所高校的25个项目获批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019年,我省81个工科专业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8个工科专业入选教育部首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截止2019年底,我省69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要求,2020年,我省遴选了49个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并推荐其中10项参评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积极推进新工科建设再深化、再拓展、再突破、再出发。

  二、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新工科专业建设

  统筹考虑“新的工科专业、工科的新要求”,支持省内高校根据本校实际,积极增设大数据、智能制造等产业急需的新兴工科专业,改造升级传统工科专业,加强工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主动布局未来战略领域人才培养。

  2.充分发挥专家组织作用

  组织成立新工科建设专家工作组,全面指导我省高校新工科建设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我省理工类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统筹各领域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实施。

  3.深入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

  深入实施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导高校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保证新工科项目取得实效。定期开展项目研究交流活动,并适时举办全省高校新工科建设经验交流会。

  4.积极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引导工业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积极推动我省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和企业等多元化的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投入机制,鼓励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引校进企”“引企驻校”“校企一体“等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形成人才链和产业链的精准对接。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工作,并与相关院校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人才培养基地。

  5.继续推进我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召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交流会,邀请专家解读专业认证理念和标准,交流专业认证工作经验。指导高校按照认证标准,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加强专业建设,加快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

  6.积极开展未来产业学院建设

  支持整体实力强、专业学科综合优势明显的高校培育建设未来技术学院,在面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关键性领域,打破传统按照学科门类划分的知识体系,凝练独具优势、基于专业交叉的未来技术特色,打造能够引领未来科技发展和有效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教学科研高地,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王强委员,感谢您对我省高等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一定按照您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也欢迎您为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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