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十四五时期积极推进我省家庭教育的建议》(第023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杨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十四五时期积极推进我省家庭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家庭教育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融合, 积极推动形成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位一体”的综合育人体系,努力为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意见》,推进实施《辽宁省家庭教育工作规划(2016—2020年)》,全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努力构建家庭教育工作体系。全省自上而下成立由妇联、教育、文明办、民政厅、卫健委、关工委等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通过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讨、联合评估等方式,积极推进落实家庭教育“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终期评估工作。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召开家庭教育规划研究座谈会,为科学研究编制“十四五”家庭教育规划提供依据、奠定基础。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逐步建成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德育主任、年级长、班主任、德育课老师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骨干力量,努力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二是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家庭教育阵地建设,命名辽宁省家庭建设研究中心11个、家教家风实践基地47个、城乡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站(点)1072个,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家长学校,城市学校建校率达到90%,农村学校达到80%,1.3万余名离退休教师参与家长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5.7万余名在职教师担任家长学校教师。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管理,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学校和幼儿园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师资培训和教师考核工作,指导家长学校做到有师资队伍、有教学计划、有指导教材或大纲、有活动开展、有成效评估。

  三是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庭美德发扬光大。组建省家庭教育百人讲师团,新编《辽宁省妇联“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培训宣讲大纲》,实施“家庭家教家风”教育行动。完成省级、市级妇联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志愿者服务网注册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家庭教育”工作模式,充分运用新媒体传播家庭教育知识,营造良好家庭教育氛围。举办经验交流会,通过优秀家长现身说法、案例教学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定期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红色旅行、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在青少年中开展优秀家风家训经典诵读、征文、演讲比赛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体育等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引导广大青少年传承践行优良家风。加强家庭教育服务队伍建设,

  四是大力推进儿童关爱活动。开展“共享蓝天·共筑中国梦”“童心向党·梦想启航”“书香辽宁·相伴共读”“争做新时代好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我做起”等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关爱留守、困境儿童,评选表彰“自立自强好少年”200名,组织“执委妈妈”与留守和困境儿童结爱心帮扶对子万余对,促进少年儿童快乐健康成长。依托省级333所妇女儿童之家开展课业辅导、文体娱乐、亲子互动、心理疏导、思想教育等活动,为广大儿童和家庭提供优质普惠的公共服务。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工作,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将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体系。

  五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教育工作,特别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孝敬父母教育的有关要求,省财政厅积极支持家庭教育工作。2019-2020年每年安排“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工程经费200余万元,用于“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示范培训、和谐家庭建设指导培训以及相关公益讲座,支持有关部门落实中央开展家庭教育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落实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部署要求,积极会同省妇联等有关部门,推进“十四五”时期我省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统筹谋划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充分发挥省教育厅、省妇联、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卫计委、省关工委等单位组成的家庭教育领导机构作用,系统总结“十三五”期间工作经验,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科学编制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规范保障家庭教育。组织专家团队赴各地广泛开展家庭教育立法调研,推进我省家庭教育立法进程,为家庭教育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深化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助力支持家庭教育。继续深化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加强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强化家长法定责任,引导家长重言传、重身教,给孩子上好人生第一课。推动县级妇联完成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志愿者服务网注册,组织动员更多的爱心力量规范有序地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壮大家庭教育工作力量。加强家庭教育阵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进一步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

  三是加强学校作为家庭教育的服务阵地作用。利用每学期的“开学第一课”,以家长学校为平台,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普及家庭教育基础知识,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家长沙龙课,共同探讨家庭教育经验。开设微信在线互动课堂,打造名师精品课,开设“家庭教育大讲堂”“家庭教育系列讲座课堂”等家庭教育精品课程,定期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学前教育宣传月等集中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寒暑假“把爱带回家”特别关爱行动,引导家长关注关心家庭教育,促进少年儿童向上向善、健康成长。

  四是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水平。把家庭教育相关知识纳入各级各类教师的培训中,不断提升教师指导家长的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主导作用。以青少年心理健康为重点,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安排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在开放时间内值班、接待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学生或家长可通过登门、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指导家长全面深入地学习健康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及咨询心理学等相关学科,自觉地运用科学的理论梳理好自己的情绪,调适好自己的心理状态,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依托省级妇女儿童之家开展“执委妈妈”与留守、困境儿童心理团训活动,实施留守和困境儿童绘本家教工程等,提供暖心、贴心的常态化关爱帮扶, 增强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是不断完善家庭教育课程体系。探索在高校开设家庭教育公选课,在沈阳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渤海大学等师范类院校前期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探索开设《婚姻家庭法》《家庭教育学》《爱情婚姻与性别研究》等公共选修课,在部分专业开设《幼儿家庭教育指导》《幼儿园、家庭与社区》《家庭关系心理学》《家庭社会工作》等专业选修课。进一步指导省内高校不断完善专业培养方案,调整教学模块设计,逐步增设家庭教育相关课程,逐步完善家庭教育课程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增设家庭教育专业,围绕高校家庭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引进、招聘社会家庭教育骨干力量,参与高校家庭教育,为开展高校家庭教育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六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十四五”期间,省财政厅将继续配合妇联、教育厅等部门推进实施家庭教育活动,2021年继续安排“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工程经费200余万元,用于“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示范培训、和谐家庭建设指导培训以及相关公益讲座,支持有关部门落实中央开展家庭教育各项工作任务。

  最后,感谢您对家庭教育的关注和重视,我们将积极吸纳各相关部门建议,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工作。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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