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留住本土大学生在辽创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出台的政策和采取的措施
我省高度重视大学生来辽、留辽就业创业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大学生就业创业造成的不利影响,我省强化政策供给,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20〕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力做好当前促进和扩大就业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25号),对促进大学生创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方面出台的政策。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按照创业引导培训不低于500元、创业指导培训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列支。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列支。
在完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体系方面出台的政策。每年按规定给予10家优秀孵化基地每家最高500万元的省级专项补贴。各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校创业孵化基地,按其实际支出的基本运营和公共服务等费用给予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各市确定。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列支。凡享受省、市专项补贴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孵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或主持的创业项目不得低于10个,并承诺为其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场地和各类创业服务。
另外,我省积极营造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氛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通过新闻媒体、网站报刊、微信等融媒体对我省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创业政策、营商环境建设等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和专题报道;二是选树一批勇于创新、善于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典型,组成宣讲团赴省内各高校开展宣讲活动,激发广大毕业生的创业热情和扎根辽宁、服务辽宁、振兴辽宁的家国情怀。三是开展送政策进校园活动。近年来,全省各级人社系统积极开展进校园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围绕吸引大学生留在本地创业进行宣讲,现场解读优惠政策,及时解决大学生在创业过程遇到的难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两位委员对我省大学生创业工作进行了长期的关注和深入的研究,并立足我省实际对促进本地大学生在辽创业提出了对策建议,我厅将认真吸纳,并在下一步工作加以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方面。我厅将充分利用报、刊、网等渠道,进一步加大对促进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继续选树一批创业典型,组织开展送政策、送典型、送服务进校园活动。同时组织创业导师进校园活动,通过创业导师亲身经历的分享,鼓励和引导广大毕业生用于创业,敢于创新。
二是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方面。我厅将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梳理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政策落实、服务落地的督导检查;继续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
三是搭建创业就业平台方面。我厅将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新建一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指导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组建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充分发挥企业家、专家学者、投资人、创业成功人士的作用,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项目诊断、创业指导、投融资等服务,促进更多大学生在辽成功创业。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