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引导大学生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助力乡村发展的建议》(第0414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崔猛委员:

  您在辽宁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引导大学生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助力乡村发展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促进高校教育教学活动和社会服务相统一,推动高校教育教学健康长远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性。经研究,我厅决定全部采纳,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是高校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省教育厅历来高度重视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发挥实践育人功能,推动高校大学生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行业基层,立足省情、国情,服务地方、服务社会、完善自我、成长成才。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一、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明确工作机制,着力保证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工作的导向性和科学性

  指导高校加强对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优化顶层设计统筹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格局,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建设,保证规范、科学、有序运行;加强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以志愿者招募制度、注册登记制度、培训制度、奖励制度等,明确校内相关组织机构的工作章程,为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工作提供规范;以组织管理制度、承诺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明确团队纪律、志愿者义务和各组成机构的职责,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以工作咨询制度、志愿服务基地管理制度、志愿服务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制度等促进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保证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组织的运行有据可依、有法可循,又能保证开展工作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学生成长规律。

  二、有效搭建社会实践平台,建立志愿服务实践基地,着力保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的可行性和长效性

  指导高校有效利用基层、社区、乡村的校外志愿服务资源,用优质的服务建立良好的互信,促进志愿服务实践基地的建立。学校充分利用自身所拥的理论、人才、技术优势,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分类建立老年人网络知识普及服务队、青少年知识讲堂服务队、乡村振兴服务队、社区守望岗服务队等,提供更专业的服务,更精准地与基层需求对接,促进服务社会和实践育人双融合。将实践基地作为志愿者孵化基地,实现志愿者的专业化培训,培养志愿者服务梯队,做到不同批次志愿者的顺利交接,较好地传承实践基地的工作作风,实现志愿者的快速成长,实现短期社会实践向常态化实践转变。

  三、打造社会实践服务品牌项目,加强宣传和典型塑造,着力保证志愿服务工作的可推广性、可借鉴性

  打造社会实践服务品牌是提高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影响力的有效途径。我们将指导高校有效配置资源,集中打造志愿服务品牌项目,从而产生“明星”效应,增加影响力和公信力,促进实践服务的长效性和示范性;充分利用新闻报道、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多种媒体,宣传社会实践服务活动和志愿者的感人故事,潜移默化在校园形成志愿服务文化氛围;挖掘志愿服务先进团队典型和个人典型,进行媒体宣传和经验的推广,形成高校志愿服务实践育人的典型经验,以微视频、微团课、微党课的多媒体教育形式呈现,开展特色团课、特色班会、特色党课,打造志愿服务教育专题,成为可推广的校园志愿服务文化,增强志愿服务工作的吸引力,打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育人的特色窗口。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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