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调配公办学校的招聘时间保证民办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感谢您针对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必将我省教育建设产生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2021年5月14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转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89号),并作出明确的工作要求。部署各地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文件明确规定,各地应于8月10日前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9月1日前新教师上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支持民办学校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我省教育工作。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