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青少年体质健康工作的关注与重视,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开展青少年健康监测、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提案》已收悉,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青少年健康监测基本情况
(一)教育厅连续多年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辽宁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实施方案》,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为重点组织14个市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干预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管理主体责任。为保护儿童口腔健康,减缓我省儿童龋齿上升趋势,自2018年起,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协调省财政厅每年投入专项资金700万元,并联合省教育厅开展全省儿童口腔健康服务项目,通过对适龄儿童实施口腔健康检查、实施免费窝沟封闭等口腔疾病防治干预措施,引导儿童青少年养成维护口腔健康的行为习惯,树立健康口腔意识。
(二)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要求,我省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推动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指导学校紧密结合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等工作,做好相关监测指标的调查收集,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教育、卫生健康部门积极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定期向本级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监测评估工作报告,为科学评价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提供依据。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质健康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近年来,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制定相关政策,强调体育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重要意义。截止到 2020年,我省各地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能够得到基本保证,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辽宁特色学校体育发展格局。
(二)积极推进学校体育教育改革,发挥学校优势作用
省教育厅对学校体育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学校体育教育改革。
一是积极组织各项体育活动,扩展多样化的学生运动方式,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大力开展“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订并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实施方案,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科学安排体育课时。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体制,引导学校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积极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鼓励各级各类学校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制订和实施体育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方案。让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二是深化课程改革,强调以学生的兴趣为导向,以学生的体质健康提升为目的,积极研究制定大中小学体育课程学业质量标准、学生运动技能等级标准,进一步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通过体育学习后应该达到的要求,指导各地加强对学生体育学习质量的评价,提升体育教学质量。支持高等学校利用学科优势组建单项运动项目的全省教学联盟,积极联合中小学开展教改试点,不断深入推进中小学体育课程的改革进程,当前校园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课程与教学改革正全面推进。
三是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学校要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 1-2年级每周 4课时,小学 3-6年级和初中每周 3课时,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每周 2课时。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为学生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的做法。高等本科学校必须为一、二年级学生开设不少于 144课时的必修课,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和研究生开设选修课;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开设不少于 108课时。中小学校要上好毕业年级体育课,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消减、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给学生提供更多的体育锻炼时间和空间。
(三)强化督导检查,不断完善体育评估机制建设
一是省教育厅严格执行《教育督导条例》,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工作“挂牌督办”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施一票否决。在省教育厅印发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中明确提出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健全本地区学校体育督导评估机制;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工作;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对区域内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开展全面的督导评估工作,各中小学校做好自查工作。其中“统筹与管理、教学与锻炼、条件与保障、评价与考试、体质与健康”都是督察工作的重点内容。我厅将继续强化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条例,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
二是省教育厅不断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全面监测。从 2007年起,省教育厅就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与此同时,省教育厅印发了《辽宁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辽宁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辽宁省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等三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考试制度改革,系统设计和整体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指导各地加强对学生体育学习质量的评价,提升体育教学质量。
三是省教育厅坚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导向,积极推进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推行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建设,不断促进青少年体魄强健、健康成长。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把学生体育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根据各地和学校实际,以激励学生体育锻炼和增强学生体质为目标,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评价机制,在测试项目选择性、测试主体多元化、测试结果应用性等方面深入探索,指导各地和学校科学评价学校体育。
(四)切实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完善意外事故处理办法
一是切实保证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在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对学生的锻炼时间提出明确要求,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强化课外练习和科学锻炼指导,布置体育家庭作业,调动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确保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锻炼一小时。
二是完善校内外体育运动意外事故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印发了《辽宁省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对学校体育的日常管理职责、教学的常规要求和事故的处理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省教育厅定期对相关的安全问题进行通报,不断加强舆情引导,同时会同公安等部门,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风险管理的综合解决方案,不断加强调解纠纷的工作力度,支持学生科学健身和安全锻炼,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