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全面三孩”政策,加强我省学前教育资源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服务国家和辽宁人口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提升保教质量,学前教育取得快速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构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2021年,将“增加四万个优质普惠学位”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省教育厅先后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和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作出部署,指导各市研究制定“增加优质普惠幼儿园学位”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鼓励有条件的市在完成省定目标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增加优质普惠学位供给。截至2021年底,全省新增优质普惠性幼儿园学位6.3万个,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加大财政投入,提供资金保障,利用中央和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各地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划拨生均公用经费和开展幼儿资助。聚焦内涵发展,启动省级试点,围绕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印发《辽宁省幼小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辽宁省安吉游戏推广实施方案》,遴选省级“幼小衔接”和“安吉游戏推广”实验区和试点园(校)。实施辽宁省乡村幼儿园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遴选法库、黑山、彰武、北票、兴城5个县(市)试点,以项目牵动县域内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围绕提升农村教师素质,组织开展送教下乡培训,对全省骨干园长、教师开展安吉游戏和幼小衔接专题培训,持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增加普惠性幼儿园资源供给。完善县(市、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将学前教育资源设施纳入我省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指导各地按照《技术导则》编制本地区国土空间规划,为做好学前教育资源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提供政策支持和用地保障,持续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及时发现综合服务实施短板区域,指导地方逐步建设完善。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地方实际,推动城市居住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优质公办中心幼儿园。
二是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地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和保障水平,建立健全以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基础的财政预算投入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园收费管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三是实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充重大工程。加强公办园主体地位,公办园资源不足的城区、县城要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补齐公办资源结构性缺口,新建小学原则上要“一校带一园”,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对于军队停办的幼儿园要移交地方政府接收,对于国有企业停办的幼儿园鼓励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兴办或移交地方政府接收,实行属地化管理,确保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流失。规范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配套幼儿园按规定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四是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健全省、市、县、校四级联动的培训体系,设立培训专项经费,突出实践导向,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和教研员定期培训制度。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先进的实践经验为引领,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落实“一日生活皆课程”理念,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遴选幼小科学衔接省级实验区、试点园,开展幼小衔接典型案例遴选。强化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切实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五是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民办幼儿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加强师德师风全员培训,提高教师职业素养,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坚持公开招聘制度。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学前教育的关心和重视,我们将积极吸纳各相关部门建议,不断加强学前教育工作。同时,真诚希望您继续对我省学前教育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