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安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中小学生信息科技素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当前,我国义务教育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类。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奠定共同基础;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拓展补充,兼顾差异。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教育部制定了《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完成了《信息科技》课程建设的顶层设计工作。
按照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各地开设信息科技课程,做好课堂教学工作。目前,教育部制定了《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尚未明确《信息科技》教材建设方式,国内尚无相关教材。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要求,认真研究教材选用工作,指导各地各有关学校落实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探索信息科技课程设计与实施。
二是持续开展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全面延伸课堂教学范畴,培养学生信息素养和信息科技能力。持续组织开展“辽宁省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面向全省中小学学生设置评选类和挑战类两大类别、五大范畴(数字创作项目、计算思维项目、创意智造项目、人工智能项目和智能机器人项目)、14个具体评选与挑战项目,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学习的习惯,发展兴趣特长,提高学习质量,实现学习方式的变革与创新。
三是强化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构建信息化育人环境。持续组织开展“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鼓励教师基于移动终端、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增强/混合现实类、信息化学科工具、创客空间、网络学习空间等环境和手段,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教学创新。鼓励学生利用信息与通讯技术,辅助以机械电子、人工智能技术等实现创意,创造性地解决生活实际问题,提升学生信息素养或创造性地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是协同省科技馆,开展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辽宁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辽宁分赛区),打造辽宁省青少年品牌科技活动。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并认真做好下步工作。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