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深化职业教育培养,推进产教融合发展的建议》(第0358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席田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职业教育培养,推进产教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把文化艺术教育、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采纳、积极落实。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教育评价改革和“三教”改革方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以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省教育厅于2019年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并根据实际每年指导高校进行专业布局调整,但仍存在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水平还不够高,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人才机制还不够健全等问题。针对当前情况,按照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全面提升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

  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等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统筹人才培养规模与布局结构,持续优化调整专业结构,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有机结合。结合学校实际,明确办学定位,坚持特色发展,优化专业结构,对标国内同类高水平专业,充分学习、借鉴成功经验,紧密对接辽宁产业发展需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开放合作,全面提升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

  二、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支撑

  自2021年起,除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外,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推行“固定岗+流动岗”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落实专业课教师全员轮训制度,实施5年累计不少于10个月企业实践制度。支持一批高校与具有教育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师范院校合作举办本科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并通过师资互聘、实训基地共享等多种途径联合培养职业技术与教育领域教育硕士,支持1所院校转型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为职业院校输送高素质师资力量。建设5个左右国家级、30个左右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校企共建100个左右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育改革

  2022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厅组织开展了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试点申报工作,综合考虑各申报专业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等情况,同意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等7所学校在飞行器维修工程技术等16个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试点。试点专业办学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在办学方向上坚持职业教育类型不变,在培养定位上坚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不变,在培养模式上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变。

  四、增强政策支持引领力度,加强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的培养

  按照《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采取专兼职结合方式为职业院校班子配备1名具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让教育家、企业家共同管好办好职业院校。将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培训全过程,充分发挥辽宁工匠联盟和辽宁劳模协会作用,组织大国工匠和劳动模范进校园、进课堂,完善大国工匠和劳动模范担任德育兼职导师制度。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有机结合,遴选建设200个左右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800个左右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五、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激励保障机制

  为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巩固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资金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成效突出的职业院校和地区倾斜;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配合省教育厅推动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鼓励支持企业与公办职业院校进行合作,推进校企协同育人。财政厅将积极配合教育厅等部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形成有利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政策环境,引导行业、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六、深化职业教育培养,助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结合工作职责,将配合做好职业教育相关工作。一是吸纳一批教育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管理制度完备的高校、培训机构作为重点合作单位,统筹推进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各类培训。二是发挥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建立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三是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行动,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和企业管理层等专题培训,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培养具有开拓精神的人才队伍。

  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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