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军委员:
现就您提出的“落实减负政策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提案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我省落实减负政策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必将对我省落实减负政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产生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一是于2020年印发了《辽宁省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十条措施》和《2020年辽宁省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清单》(辽委教〔2020〕7号)。2021年印发《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21〕38号),梳理形成了《2021年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台账》。二是规范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并统筹做好教育统计工作。三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工作要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评价机制上为学生减负。四是加强督政体系建设,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进一步梳理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减负事项,抓住重点,有的放矢。二是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管理信息化水平,规范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切实加强教师系统数据的应用,加强与各项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逐步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教师工作的唯一数据来源,实现教师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在此基础上,统筹做好教育统计工作,加强统计专职人员培训,提升其业务素质和能力,使统计人员熟练掌握各项统计指标的内涵,依法依规准确完成基础数据的填报工作,保证统计数据质量,避免重复、交叉采集基础数据,切实减轻教师填报数据的负担。三是稳步推进中考省级统一命题,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少死记硬背、“机械刷题”现象,杜绝偏题、怪题。加快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完善辽宁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稳妥推动“职教高考”改革,提供单独考试等多样化入学方式。搭建学习成果认定与学分转换数据平台,提供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服务,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四是通过自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各级人民政府开展减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公开督导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发挥督导“利器”作用,提高督导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并将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我省教育工作。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