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支持我省开放大学体系联动加强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的建议》(第0416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李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省开放大学体系联动加强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推动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采纳、积极落实。

  2017年,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以来,我省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强化责任,落实规划任务。目前,已建立起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三级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管理体制;为做好我省老年教育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构建省、市、县三级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为满足老年人的学习需求,初步建立五级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办学体系。搭建辽宁终身学习网、老年教育学习平台,提高资源供给能力。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的“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筹建国家开放大学,搭建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决策部署,依托我省开放大学体系,重点围绕老年教育体系、教育资源供给、保障经费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按照教育部筹建国家老年大学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我省老年开放大学建设,依托辽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立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办学体系,建立省、市、县(区、市)三级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二是依托辽宁开放大学,搭建辽宁终身学习网、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学习平台、辽宁老年教育频道专区,投入专项经费200万元,整合制作遴选优质资源,满足老年人口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三是研究制定老年教育收费相关政策,解决各地开放大学举办老年教育收费难题,同时推动各级政府对老年教育经费投入,逐步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多渠道筹措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经费的机制;四是加强师资队伍、管理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实现全省资源共享;研究制定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工作人员在收入、职称评定等方面配套的政策规定,保障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工作者的尊严和待遇;有计划开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和教育教研活动,加强老年教育、社区教育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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