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落实“双减”政策,提高教育质量的建议》(第0491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韩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双减”政策,提高教育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一段时期以来,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学习压力过大,睡眠时间不足,“小眼镜、小胖墩”高发,严重阻碍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社会反响强烈。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关系到国家民族发展的未来,关系到人民群众小康生活的成色,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和谐幸福。“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亲自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会议,亲自审定《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强调指出,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突出,处理不好会影响群众小康生活的成色,坚决不允许在国家教育体系之外,形成另外一个教育体系。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生工程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抓好落实,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推进“双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厅会商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坚持高位统筹谋划,推动“双减”落实落地

  1.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双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直面问题、解决问题,拿出啃硬骨头的精神,把“双减”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做到应教尽教、提质增效,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真刀真枪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省成立由主管教育副省长任组长,省(中)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省教育厅把“双减”作为厅党组和教育督导双“一号工程”,在全国率先增设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成立工作专班,配齐配强队伍。

  2.完善政策体系。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率先召开全省“双减”工作动员部署会,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原则,印发《辽宁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工作方案》,系统配套制定《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22项文件,构建起“1+N”“双减”政策制度体系,打好政策“组合拳”,实现校内校外全覆盖、全链条有效治理。

  3.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制定《辽宁省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具体措施》,纳入“双减”相关工作,树立正确教育评价导向,组织各地完善中小学校学生学业要求,提高学校作业设计、课后服务和课堂教学水平,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和培训行为,科学统筹“双减”工作专项治理与长效机制建设。印发《辽宁省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重点改革任务清单》,逐条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坚持工程化推进、项目化落实、清单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健全协调机制。建立由省教育厅牵头抓总,21个省(中)直单位参与的“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制定《辽宁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建立会议决策、专题研判、联合指导、报告通报、督查督办五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5.强化督导检查。将“双减”工作成效作为各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评价体系。加强实地调研指导,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组织12个省(中)直部门组成7个省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督导检查97个县区、191所学校和679个校外机构,及时反馈问题,立行立改。设立并公开省市县三级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6.典型引领示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探索有效举措,形成典型经验,供各市互相学习借鉴。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工作情况》(第169期)专题报道我省“双减”工作情况。我省专项督查、教师“双减”工作承诺制、调兵山校外培训行政执法等18项经验做法被教育部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名列全国第一。

  二、坚持减负增效并举,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

  1.深化作业管理改革。我省在全国率先印发义务教育作业管理“十要求”,从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等方面提出具体改革举措,受到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深化制度创新,指导各地“一校一案”出台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公示制度。据全国中小学生管理服务平台显示,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占比、作业时间控制达标占比、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占比全部实现了100%。同时,强化督导检查,将以上指标纳入市级政府教育履职评价重要考核内容。开展全省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典型案例遴选活动,推广各地作业管理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我省作业管理改革已成为辽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张靓丽名片,获评辽宁省首届制度创新二等奖。

  2.提升课后服务成效。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协调机制,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建立对各地课后服务保障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给予奖补的激励机制,组织各地加大课后服务投入,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创新服务内容,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督导评价重要内容。据全国中小学生管理服务平台显示,目前我省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开展率达100%,全省各县区已全部建立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我省课后服务工作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典型案例省份。沈阳市浑南区构建多元课后服务活动课程体系作为落实“双减”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印发《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建立健全校内“双减”工作体制机制,科学研制“双减”工作指标体系,实现校内“双减”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思政意见,以推动“大思政课”建设为抓手,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出台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涵盖各个学科,全力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切实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开展省级义务教育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搭建线上学习平台,建立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省级优质课程资源。开展义务教育线上“名师公益课堂”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同台竞技”,高标准打造辽宁校内“双减”品牌。申报省重大工程教育提质增效项目,争取项目资金,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数字校园建设。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签订“双减”承诺书,规范教学行为,对违反承诺的教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着力解决校内“双减”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4.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中考“指挥棒”作用,制定中考改革方案,坚持“五育并举”,将音乐、美术、劳动教育以等级方式纳入中考评价范围。召开全省中考命题工作会议,强调“双减”导向与考试命题有机衔接,破解“双减”工作瓶颈。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六严格”》,对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和评估,科学设置试题难度,切实减轻学生应试负担。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继续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重拳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掐尖招生、提前招生等违规行为,减轻社会和家长的焦虑。重点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不断加强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处理。

  5.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出台《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指导意见》,确定“优质带动,优势互补,逐步覆盖,共同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吸收薄弱学校组建紧密型或松散型教育集团,通过管理重构、资源重组、体制创新,实现优质资源互享、管理互通、教研互动,着力缩小义务教育学校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全面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目前,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已成立教育集团1097个,成员学校3788所,集团成员学校数量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量的87.18%,获评“2020全国区域教育改革十大样本”,连续两年入选“全国基础教育优秀工作案例”。2021年4月,重庆市人大专程来辽学习考察我省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经验。

  6.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成立辽宁省中小学家校社共育研究指导中心,遴选推广家校社共育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完善家校社共育工作体系。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等系列活动,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举办“与爱同行——送法到家 助力‘双减’”等系列活动,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遴选39个“辽宁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丰富学生校外服务供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三、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1.强化“沉底”监管。推行“五管一减”做法,全力规范校外教育培训。一管住人。开展从业人员全面清查整治,重点整治从业人员在招用条件、招用程序、从业禁止等方面问题。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盯住重点人,明确准入门槛,从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标准等方面划定从业“红线”。二管住钱。制定《辽宁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指引(试行)》,7387所校外机构预收费资金2.9亿元全面全额纳入监管。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专项治理,15个市(区)全部制定学科类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坚决遏制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有效减轻家庭经济支出。三管住教材。省市县三级均组建由高校专家、中小学教研员、一线教师组成的学科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开展培训材料专项清查,严把教材入口关、质量关。四管住网。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注重网络舆论引导,及时处置舆情信息7934条,为“双减”工作营造良好网络舆论氛围。五管住广告。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清理行动,紧盯重点地段、重点场所,清理机构牌匾等违法违规广告7771条(块),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焦虑。六大力压减机构。坚持日调度、日通报、日点评和约谈等方式,压实属地属事责任,大力推进机构转型、注销,全省6553家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压减,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

  2.严打“隐形变异”。创造性采取多种举措破解校外培训机构点多面广、隐蔽性强的“堵点”“难点”。一是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街道、社区、网络员三级“网格化”动态排查和“吹哨”报到机制,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日常监管“无死角”。二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荐4人担任国家“双减”工作社会监督员,聘请人大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媒体记者等120人担任我省“双减”社会监督员,形成监管合力。三是推进监管智能化。指导各地利用“智慧管理平台”“智慧管理APP软件”等智能手段,全方位精准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及“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实现监管方式跨越升级。四是强化综合执法。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多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亮剑执法,动真碰硬,取缔“黑机构”2821个,查处违规培训机构1557个,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3.主动防范风险。一是凝聚“双减”共识。制定《“双减”工作宣传引导方案》,组织中小学校长、教师“双减”政策轮训,深入社区、家庭宣讲“双减”政策内容,加强正面引导。二是化解失业风险。制定扶持政策,通过专项招聘会等形式帮扶引导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转型发展,累计提供5000余个就业岗位,其中招聘255名优秀校外培训教师到中小学任教。三是动态清零风险机构。加强对裁员、退费、舆情、爆雷等风险的监测预判,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有效化解118个“爆雷”、35个“冒烟”机构风险,有效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四是防范疫情风险隐患。印发《关于坚决整治“地下”违规培训确保防疫安全的紧急通知》,常态化清查“一对一”等地下违规培训、无证无照机构培训,进一步消除变相违规校外培训带来的防疫风险隐患。

  您所提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和建设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予以落实,全力推进素质教育,科学研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工作指标体系,开展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双减”达标检查,进一步提高课堂效率,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实干,不断提高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着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