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快农村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的提案》(第0177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吴刚委员: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的提案”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必将对我省农村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我省高度重视农村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筹集资金建立了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二是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三是加强教师编制配备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四是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农村地区补充教师。五是按照国家要求,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的工作。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区巩固幼儿资助制度,支持各地区补足普惠性资源短板,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二是遵循学前教育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公共服务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积极建设和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三是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补充机制,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四是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五是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部署,分解招聘任务,制定招聘计划,并明确提出加大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六是完善畅通幼师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引导更多男性毕业生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我省教育工作。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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