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中等职业院校法制教育的几点建议》(第0232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李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等职业院校法制教育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会同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您的建议对强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普法工作新格局具有针对性、指导性,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采纳、积极落实。

  一、稳步推进法治教育系统化

  深入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做到进教材、进课堂。制定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针对学生、教师特点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促进广大干部师生树立法治理念,尊重法律权威,提升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法制教育课程建设

  按照国家、省课程设置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中专题讲授宪法、刑法等法律知识共约30学时,有的学校开设了校本课程“法律常识”等。全省连续六年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了法治课教师大赛、法治知识有奖竞答、宪法征文等省级特色活动,引领学生自觉成为宪法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掀起了“学宪法讲宪法”的热潮。先后举办了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治教、中小学校依法治校、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等7个专题培训,700余名干部教师接受培训。

  三、强化部门间普法教育协调联动

  省教育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教育部指导下,注重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协同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成455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与司法厅两批遴选12个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全省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参与答题人次3000余万。省教育厅等八部门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省青少年学生8.5万余人次参与的有奖答题活动。

  四、建立中小学校法律顾问制度

  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满足学校发展对法治的需求,中小学校除分管法治工作校领导外,加强聘用区域内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单位同志任兼职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到100%。

  五、加强法制教育宣传

  建立以“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矩阵,策划开辟系列普法专栏,与辽宁卫视开办的《金牌律师团》电视普法栏目,在“学习强国”开设“普法课堂”专栏,在网易辽宁平台开设“法治易读”专栏,发动276个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信息,总阅读量达到10亿人次。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深入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落实《辽宁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按照辽宁省“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加强教育引导,把法治教育纳入全省国民教育工作,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一是推动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全省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省(中)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持续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全省普法工作的重点,指导有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好普法责任。二是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鼓励支持师范院校法学院(系)培养更多更专业的法治教育师资后备力量,推动高等院校在师范、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增加法学、教育学原理等相关内容。持续组织参加教育部实施的“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实现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努力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教师法治素养考察测评。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提高法治课专业教师在思政课教师中的比例。鼓励地方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教师研修机制,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在线课程。三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法,加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法应用,推动制定法治教育教学标准,加强教学行为指导和规范,着力提升课堂教学实效。细化法治课教学要求,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推动提升法治教育课时占比。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地方深入落实国家相关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四是健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通过法制进校园、法制常识巡讲、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借助电视、电台、广播、报刊、杂志、宣传栏、宣传单、信息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开展校园法规、安全动态、事故图片巡展等活动。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的关心,我厅将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强化青少年学生和教师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建设,把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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