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民办幼儿园普及普惠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围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重点任务,出台《辽宁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积极构建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7%,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8.8%,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您在建议中就提高民办幼儿园普及普惠水平提出了非常宝贵和针对性较强的建议。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大财政投入
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不动摇,加大财政投入,筹集下达2023年度省级以上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5亿余元,较上年提高26.9%,用于支持地方补足普惠性资源短板,提高保教质量。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根据各地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升情况,分配中央和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提升幅度大的地区给予奖补,以有限资金带动各市加大投入。
二、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要求民办幼儿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要求各地将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三、努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建立省、市、县、校四级联动的培训体系,突出实践导向,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和教研员定期培训制度,开展园长岗位任职培训,加强师德师风全员培训和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全员专业培训。完善幼儿教师培养体系,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并办好学前教育专业,实现新入职的幼儿园教师学历达到专科及以上。坚持公开招聘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
四、持续加强幼儿园内涵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改善和提高课程实施质量。在全省开展幼小衔接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召开幼小衔接总结暨培训会,推广典型经验,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修订完善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围,树立科学导向,强化过程评估,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