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英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您在提案中建议,坚持把责任落实到位、把难题破解到位、把队伍建设到位、让群众知晓到位,对于我们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一定指导意义。我厅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2019年,全省全域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评估认定,在全省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下一步,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深化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改革,推动师资均衡配置,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间差距。
二、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开展专题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研究专题调研,持续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快解决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问题。
三、着力保障教育公平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持续巩固“择校热”治理成果,推广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便民服务,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培养培训、师资配备、素质提升、待遇保障等方面工作,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乡村教育发展保驾护航。深入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通过定期交流、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等多种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交流。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