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丽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让硬笔书法走进小学课堂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书法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书法教育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加强书法课程建设,组织开展书法实践活动等建议,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我厅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书法课程建设
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修订)》,明确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应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在美术等课程中,应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也可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下一步,将出台《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按照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书法课程课时要求,切实加强书法课程建设。
二、开展书法实践活动
大力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把书法(篆刻)列为鼓励学校重点建设的传承内容,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等活动,遴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校园工作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在全省范围内营造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