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停止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护理学专业招生的建议》(0378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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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教育厅

李文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停止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护理学专业招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厅结合部门职能,对您提出停止招收中等职业教育护理专业(以下简称“中职护理专业”)学生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我们认为目前停办中职护理专业还有一定难度,不宜马上停止中职护理专业招生。理由如下:

  中等职业教育护理专业办学历史悠久,为医院临床培养了大批护理专业人员。而且我省卫生类学校数量相对较大,占举办中职教育学校的9.6%,而且近68%的学校年招生规模在千人以上。近年来一些城市大医院对护理专业的学历要求不断提高,但是很多乡镇医院、社区卫生院、诊所、美容整形医院等基层医院对中职护理专业的毕业生需求仍然很大。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的护理专业人才已不再是单纯的临床护理,而是扩大到社区护理、老年康复护理、母婴护理、儿童护理和健康管理等高素质技术技能型护理人才,还有一部分升入上一级普通高校或高职院校继续学习。

  综上所述,我省举办中职护理专业学校已成一定规模,社会对护理人才也有较大需求,很大一部分家长也有让孩子学习护理专业的意愿,因此,不宜马上停止招收中职护理专业学生。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依据卫生部门有关护理行业用人政策和标准,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合理调整中职学校专业布局和专业设置,适时调整中职护理专业招生规模。指导各地各办卫生类中职学校深入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一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纵向贯通,高质量实施中高职一体化贯通培养,逐步提升职业教育学历层次,打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二是优化专业布局,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指导各地各卫生类学校,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质量高素质护理人才;开展好生涯规划教育,帮助学生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三是与有关部门配合,不断扩大中职护理专业实习实践平台,扩大服务领域,以满足社会对护理人才需求,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的关心,我厅将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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