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推进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融合发展》(第0427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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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教育厅

王英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融合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普高与中职合并重组

  (一)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连续九年达到97%以上,大班额实现清零,大校额基本消除,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了《关于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一般普通高中质量提升项目的通知》《辽宁省普通高中评选教育教学改革典型学校的通知》等文件,实施了“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工程”“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工程”“扶持一般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工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建设工程”,大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

  我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切实转变“千校一面”状况,改变单一以升学率为指标的评价导向,引导学校自主发展和办出特色,优化普通高中发展政策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核心素养,加强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丰富普通高中学校类型,构建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体系,引导各类学校明确发展目标、定位,建设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普通高中,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鼓励学校构建可供学生多样化选择的课程体系,提高课程的选择性,满足学生多元学习需求。大力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与创新,全面实行以“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的学生评价模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具特色、更多选择的普通高中教育服务。提升普通高中教育现代化水平,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人力支撑。

  2022年底,我省示范性高中和省特色高中在校生占普通高中学生总数的66%,学校特色项目覆盖率达到100%,在全省形成布局合理、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评价多元、满足需求的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新格局。通过分层定位、分类规划,让每一所学校找到个性化发展方位,使一批普通高中形成独特的学校文化鲜明的办学特色,充分满足学生的自主选择和差异需求。

  (二)实施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

  我省认真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全面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形象,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辽宁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我省严格落实举办者主体责任,组织各市各校对照达标标准,“一地一案”“一校一案”科学制定达标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分工,通过增加校园面积、教学行政用房面积、购置仪器设备及图书、招聘专任教师、合并或集团化办学、终止办学等措施。夯实各级各类办学主体责任,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政策供给,“查缺口”“补短板”,使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明显增强。

  (三)推进职普融通,拓宽职业学校学生成才通道

  我省印发了《辽宁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普通高中与中高职院校在课程教学、实训基地等方面开展协作。鼓励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融通发展,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满足学生升学和就业双重需求。以营口为试点,探索高中阶段职普融通。

  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培养体系。鼓励普通高中与中高职院校在课程教学、实训基地等方面开展协作。鼓励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融通发展,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满足学生升学和就业双重需求。组建辽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搭建一体化贯通培养平台,在全省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推动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推进“职教高考”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分类考试。

  二、关于完善职教高考制度

  职业教育高考为职业教育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的升学渠道。在完善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方面,我省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立与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省教育厅结合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92号)《关于调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本科专业范围的通知》(辽教通〔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

  2、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推动一体化贯通培养,更好地满足产业发展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省教育厅决定从2025年起调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本科(即“专升本”)专业范围。调整后,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本科专业由15个增至62个,其中普通本科专业45个、职业本科专业17个,对应涵盖了“装备制造”等18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可实现高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按照专业大致对口原则贯通培养。

  3、省教育厅正在组织有关高校编制《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试纲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将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形式,具体招生考试办法待省招考委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关于建设综合高中和普职融通班

  为探索综合高中制度建设,我省印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82号),建立并用好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管理,有效保障公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推动普职协调发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等课程改革系列文件的通知》(辽教发〔2018〕65号)要求,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综合实践活动为必修课程,主要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方式进行,科学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发挥综合实践活动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积极探索普职融合发展新模式。选修课程,一部分是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设计的校本课程,在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前提下,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有效推动普职融合发展。

  我省印发了《辽宁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普通高中与中高职院校在课程教学、实训基地等方面开展协作。鼓励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融通发展,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满足学生升学和就业双重需求。

  四、关于建设新型融通班

  新型融通班是一种结合普通高中课程和职业能力课程的综合类班级,旨在通过学科之间的深度融合和实践探究,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培养深度思维和创新能力。建设新型融通班需要关注的几个方面:

  (一)提高学科间的融合度。课程融合是新型融通班的一项重要特点。在课程设计上注重学科内涵和重要性的统一和交融,设计出既符合学科特点又具有复合性的课程。

  (二)加强实践教育。新型融通班课程设计上要重视实践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实验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学生开展创新性实践活动。

  (三)提高师资力量。新型融通班老师不仅要有深厚的学科知识,还要具备跨学科的思维方式和教学理念。因此,建设新型融通班需要吸引具有较高学历和经验的老师,重点提升教师的跨学科教学能力和思维跨度。

  (四)注重学生素质培养。新型融通班不仅要注重学生的学科知识水平,还要注重学生的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的培养。

  (五)加强教育资源整合和利用。新型融通班课程设计需要合理利用、整合学校、社会和企业等各方面的资源,构建完整的课堂学习和实践场。优质课程、师资、技术、场地等方面的合理配备,将有助于提升新型融通班的教学质量。

  新型融通班的建设应该是学校、教师、家长、学生、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学校需要在职教课程设置上创新,教师要提高教学理念和跨学科教学能力,学生应该积极参与跨科学习和实践活动。政府、社会和家长也应当给予支持,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下一步,我省紧紧围绕辽宁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是推进纵向贯通。深化中职、高职、职教本科等各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的长学制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二是促进横向融通。在全省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加强职业认知、职业体验等方面课程建设,培养中小学生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影响力。三是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按照《辽宁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方案》,引导应用型本科高校举办职教本科专业,支持高水平高职院校申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您的建议对于畅通职业教育发展路径,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厅将在后续工作中积极采纳。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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