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辽宁省产业教育科技融合体建设》(第0340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2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民革省委提案者: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辽宁省产业教育科技融合体建设》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贵单位的建议对深化产教科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这些意见和建议必将对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一、多元共育,推动产教科协同实现新突破

  贯彻落实中办 国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推动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构建政、行、校、企、研协同新生态。

  一是持续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整合多方力量,实行实体化运作,积极打造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教育办学机制。现有13个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促进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

  二是筹建国家工业母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跨区域联合行业组织、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重点围绕工业母机高端主机产品、数控系统、功能部件及关键共性技术开展人才、技术对接。

  三是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作用,组建10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依托国家、省级产业园区组建20个市域产教联合体,大连金普新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域产教联合体成功入选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通过“两翼”建设,实现教育-科技-产业的高水平循环发展。

  四是校企共建开放型实训基地,促进产教科协同发展。省教育厅印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244号),按照“政府统筹、数字赋能、校企共建、多元参与、市场运作、开放融合”的建设思路,开展“1+N+X”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建设。以校企“双元”育人为载体,建立“校中厂”“厂中校”,汇聚产教科研资源,制定教学标准,开展联合培养、员工培训,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健全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校企协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增强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的贡献。

  二、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制度改革

  一是支持混合所有制办学。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22〕1号)《辽宁省职业院校举办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实施细则(试行)》(辽教发〔2022〕218号),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制定了管理体制、各方权力、决策机构、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实现校企共建、共育、共享、共赢;明确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政策激励。对接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组织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骨干企业共建共管101个兴辽产业学院,批准4个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开展试点工作,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

  二是加快推进辽宁实验室建设。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辽宁实验室建设若干措施》,积极探索管理机制,创新培养模式,实行多方联动机制。聚焦国家战略和我省产业需求,与高校院所、央企等骨干龙头企业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原创性、颠覆性技术研发应用,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引领构建具有辽宁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是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创新平台。苏州实验室辽宁基地、太行实验室辽宁基地筹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新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10个,沈阳、大连获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

  三、对接产业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立足服务辽宁产业经济发展,坚持以产定教,深化产教融合,创新办学机制,改革培养模式,不断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适应性。指导各高等职业院校“一校一案”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布局结构与产业经济的契合度,大力发展适应新技术和产业变革需要的职业教育。通过“引校入企”“引企入校”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企业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培训基地,广泛开展订单、定制人才培养。聚焦供需精准对接,实施产教数据集成共享行动,建设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将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学实践,推进教学改革,推动校企协同育人。

  四、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共建共育,打造“双师型”队伍

  一是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2024年2月,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产教合力搭建平台、协同开展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6所高校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在企业建立企业实践流动站、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进省级教学团队建设,4所院校入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积极探索“学历教育+企业实训”及企业科研人员“双师型”培养模式,为教师掌握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生产流程、行业标准、前沿技术提供平台。

  二是开展企业导师进校园活动。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要求,我省实施了现代产业导师特岗计划。职业院校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学校工作,共同搭建“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将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带入校园。

  五、激励扶持组合,加快科技成果高效产业化

  一是全力推动科技成果本地转化。2023年,全省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同比增长30.8%。推动了第三代甲醇制烯烃技术、大型柔性卷绕真空镀膜技术等一批重要科技成果在辽宁落地转化。推动大连理工大学校友创业园·甘井子区科技创新中心、大连艺术学院文化科技创意园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成功承办“中国创新挑战赛(辽宁)”、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3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行动大连高新区专场等国家品牌活动,现场发布省内外科技成果300余项和100余项省内企业需求,有力推动科技成果供给与产业需求的深度融合。 

  二是加强产学研联盟制度建设。省科技厅制定了《辽宁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备案管理办法》,完善考核评估体系,优化联盟建设系统平台,进一步规范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管理。面向全省产业发展新需求,引导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

  三是推进中试基地建设。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中试基地及项目管理,提升中试基地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顺畅衔接。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以深化产教科融合为重点,着力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共同体,构建政、行、校、企、研协同新生态。二是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和办学体制,积极探索“股份制”运行机制,实现办学主体各方权责利统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三是着力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四是积极健全落实激励扶持举措,健全科技成果产业化对接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四家辽宁实验室建立各具特色的运行管理机制,引领构建具有辽宁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省职业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贵单位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5月3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