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小学阶段课后分时段延时服务的建议》(第0444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2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席田鹿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小学阶段课后分时段延时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小学阶段课后服务中减少班主任工作量、缩短学生在校时间、调整课后服务时间等建议,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具有指导意义,我厅认真研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规范课后服务工作

  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严禁随意扩大课后服务范围,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保障学校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合实际统筹协调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

  二、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指导各地各校充分发挥课后服务育人功能,因地因校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等课程和社团活动等。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引进科普、文化艺术、体育等社会资源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三、强化典型经验示范引领

  注重发挥典型经验示范引领作用,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加强课后服务课程建设,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对家长接受、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为各地各校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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