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智造强省”背景下强化高职教育产教融合各主体责任的建议》(第0536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3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徐鑫提案者: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智造强省”背景下强化高职教育产教融合各主体责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我省职业教育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必将对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一、目前高职教育产教融合情况

  (一)加强政府主导,抓好制度设计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省教育厅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科教融汇为方向,在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开展社会培训、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支持职业院校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世界银行贷款改善办学条件。教育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印发了《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辽宁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系列文件。在全国率先实施1+X书证融通,率先开展高等职业教育星级专业评估,率先探索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培养模式,大力推进“数字职教”建设;完善现代职教体系,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实施初中毕业生起点的职业教育一体化贯通培养。在全省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推动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推进“职教高考”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分类考试。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启动高职“兴辽卓越”和中职“双优”项目建设,建设兴辽产业学院50个,3所学校入选国家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二)深化产教融合,打造校企合作新格局

  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的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校企协同育人。一是出台混合所有制办学指导意见。推进校企紧密合作,联合13部门出台《推动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意见》和配套实施细则,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按照“公办高校、混合体制、民营机制”办学思路,推动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认定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107家。二是创办兴辽产业学院。搭建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职业院校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骨干企业合作共建50所兴辽产业学院,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三是打造一批产教融合共同体。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和产业发展实际,积极推动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搭建产教协同对接服务平台推动职业教育资源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印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成立首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通知》,成立了机器人、石油化工、汽车、船舶、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民用航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输变电装备、数控机床等10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各职业院校积极联系上下游企业,深入调研,了解需求,建立校际、校企、校地、校所合作机制,汇聚产教研资源,制定教学标准,开展联合培养、员工培训,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职业教育和区域产业统筹融合、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总体,健全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校企协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增强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的贡献。省教育厅将对各产教融合共同体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对成效明显的高校、职业院校将在资金分配、项目遴选等方面予以倾斜。四是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持续激发企业参与动力。支持高校与地方政府、高新开发区、产业园区、骨干企业共建共管现代产业学院,开展应用人才订单式培养;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推动协同育人,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依托实际生产环境,共建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技能培训基地。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大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五是推进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先后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技工院校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技工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就推进技工院校“校企合作”提出明确要求,不断强化政府部门服务保障机制,推动产教融合深入开展。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推进技工院校与企业建立对接合作机制,基本实现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全覆盖。

  二、下步工作思路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紧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要求,推动职业教育服务辽宁振兴取得新突破。

  (一)深化产教融合,创新办学机制,改革培养模式

  广泛推进现代学徒制等育人模式,推动校企协同育人。针对企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鼓励各市属中职学校根据当地企业用工实际,开设订单班,定制人才培养方案。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推进技工院校与企业建立对接合作机制,基本实现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全覆盖。

  (二)聚焦产教深度融合,实施办学体制机制创新

  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推进混合所有制办学以及多层次学徒制培养模式改革。通过“引校入企”“引企入校”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企业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培训基地,广泛开展订单、定制人才培养。聚焦供需精准对接,实施产教数据集成共享行动,建设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积极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深化校企合作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和产业发展实际,继续打造一批省级区域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积极推动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现场工程师培养专项计划,推进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推广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培养模式,搭建产教协同对接服务平台推动职业教育资源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

  (四)持续推进开展校企协同科技创新服务活动

  组织开展校企协同科技创新服务走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活动,深化实施辽宁“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围绕解决企业关键技术问题,进一步推动企业和高校交流合作、协同创新,实现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成果供给精准对接,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校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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