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第0565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3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刘宝录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您在提案中建议,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探索建立教师轮岗制度,合理配置各学科教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到农村去,大力促进农村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对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一定指导意义,我厅认真研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按照我省《关于推动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若干举措的通知》,持续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推动师资均衡配置,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加强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在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中积极探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调研工作,持续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打造乡村温馨校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快解决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问题。

  三、着力保障教育公平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持续巩固“择校热”治理成果,推广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便民服务,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培养培训、师资配备、素质提升、待遇保障等方面工作。深入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通过定期交流、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等多种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交流。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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