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光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艺术类联考高质量评判的提案与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我省做好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具有重要意义。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组织是否科学、评判是否公正,直接影响到艺术类专业人才的选拔质量。
教育部和我省一向高度重视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教育部于2021年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启动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改革,目标是从2021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又于2022年9月印发《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规范(试行)》(教学厅〔2022〕6号),针对性地规范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规范》内容涵盖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管理办法、考试说明和评分等级划分标准参考等内容,明确并完善了考试科目和内容,提高了省级统考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人才选拔培养需求。我省依据教育部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招考委字〔2023〕3号),已在2024年、2025年省统考中实施。教育部连续2年组织开展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国业务骨干示范性培训,我省也组织相关骨干专家有针对性地开展考评候选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考评人员的业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改进考试方式,完善评价标准,优化工作措施,强化全程监督,确保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公正公平、科学规范。
一、严格规范评卷管理。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评分标准,采用先分档再赋分等办法,设置质量监控组对考评人员的评分过程进行监测和监督、检查,有效保障评卷质量。
二、加强考评人员管理。严格考评人员遴选标准,加强考评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安全保密和遵纪守法教育,评委进行统一封闭管理,并随机编排分组。加强考试评委专家库建设,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省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半以上。严格落实考评人员回避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前置审查工作力度。
三、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驻厅纪检监察组参与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全过程,覆盖考场编排、评委选聘、评委培训、组考管理、评委打分等各环节,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和预警,及时排查可能存在违纪违规的漏洞和安全风险。认真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按要求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复核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