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伟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辽宁省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双减”以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积极推动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您在提案中建议,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培训机构内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非常宝贵和针对性较强的建议。我厅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省税务局等部门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两个覆盖”集中攻坚
2023年8月,我省印发《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的通知》,对切实加强党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领导,增强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推动举办和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2025年5月,省委教育工委开展民办学校“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工作,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集中攻坚范围,全面加强党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领导,持续提升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政治引领,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诚信守法,端正培训思想,严格内部管理,规范从业行为,切实实现价值引领、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有机统一。
二、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
加强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要求,从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标准等方面划定从业“红线”,严守从业人员入口关。加强从业人员职业规范引导,做好“立德树人”专题研修工作,督促机构加强从业人员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等继续教育,提升培训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升校外培训行政执法水平,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聘任从业人员、机构管理混乱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拓宽投诉举报渠道,适时公布一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案例,对违法违规培训形成高压震慑。
三、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收费管理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严格落实学科类培训政府指导价,持续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监测工作,动态掌握我省非学科培训市场变动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市场走势,引导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合理定价和家长理性消费。全面加强预收费资金监管,推动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全面全额纳入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有效防范“卷钱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发生。持续关注校外培训机构“阴阳合同”偷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涉税违法线索,立即组织查办,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经济运行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资金使用,防范经济活动风险,保障学员、家长、从业人员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找短板、强弱项,久久为功,有序稳妥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所提出的宝贵意见。
(来源为建议提案答复文件,脱密、脱敏处理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内容)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