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优化职业教育设置,提升“辽宁工匠”品牌价值的提案》(第051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5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陈国宏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职业教育设置,提升“辽宁工匠”品牌价值》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专业设置,精准对接产业需求的建议

  省教育厅指导各高等职业院校紧密对接国家“五大安全”、“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建设实际需求,“一校一案”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不断推动院校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格局,提升专业布局结构与产业经济的契合度,大力发展适应新技术和产业变革需要的职业教育。 

  二、关于深化校企合作,构建协同育人模式的建议

  一是加强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政策支持。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联合会审,将107家企业纳入了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辽宁省建设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鼓励我省22个重点产业集群领域企业申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制度改革。我厅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辽宁省职业院校举办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政策激励。 三是加强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建设。我厅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按照“政府统筹、数字赋能、校企共建、多元参与、市场运作、开放融合”的建设思路,开展“1+N+X”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建设,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发展趋势,启动省级实训运行服务管理中心建设。

  三、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实践能力的建议

  一是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2024年2月,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产教合力搭建平台、协同开展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二是开展企业导师进校园活动。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我省实施了现代产业导师特岗计划。职业院校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学校工作,共同搭建“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三是不断完善教师评价标准体系,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将“双师型”教师比例列入职业院校专业评估指标,不断规范“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等到学校承担教学工作,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任务。近年来,全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始终保持稳步增长。

  四、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的建议

  一是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组织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加强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成就、社会对高质量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紧迫需求等方面的宣传,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二是通过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主题教育等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发展氛围。三是开展职业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劳模进校园”“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20场。组织职业院校教师到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教育活动,通过举办职业体验课程、专题讲座等形式,让中小学生提前了解职业教育,培养职业兴趣。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构建服务区域发展的专业布局体系。将全省职业教育资源与区域主导产业、区域内产业园区进行匹配对接,明确职业教育服务区域发展的重点区域、园区、产业,指导各地各校根据区域发展实际,优化专业结构。聚焦辽宁重点产业集群,组织职业院校对应匹配产业集群,协同开展“一产一策”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明确服务定位,深化产教融合,协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二是构建支撑产业发展的校企合作体系。发挥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作用,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人才共育、专业共建、技术升级。支持建立校企合作人才流动双向机制,除企业技术骨干到院校任教外,也选派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担任技术顾问,参与企业生产管理。

  三是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支持高校建立教师实践教学能力评价体系,激励教师提升实践教学水平。开展“双师型”教师师徒结对活动,选拔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作为导师,指导青年教师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

  四是着力强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开展“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会同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全方位展示辽宁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和学生成长成才故事,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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