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强化我省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实践技能培训 服务四个万亿级产业的建议》(第0541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5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钱建华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我省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实践技能培训 服务四个万亿级产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精准对接产业需求,优化培训内容与模式

  我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实践技能培训工作,印发《辽宁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实施“技能辽宁行动”,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印发《辽宁省“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工程,在产业一线培育大国工匠。实施“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以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形式,校企共同培养一批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获批首批国家级“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3项。依托19个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10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01个兴辽产业学院,积极开展校企联合技能培训,紧密围绕人才紧缺技术岗位需求,校企联合开发生产场景真实、产业特色突出、工学协同并举的高水平实习实训项目,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深度融合、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有机结合,推动实践技能培训与岗位需求精准对接。

 二、关于强化师资实践能力培养

  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落实“双师型”教师队伍全员轮训制度,实施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企业实践制度。印发《辽宁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明确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学校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一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从实践能力明确“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规范“双师型”教师认定。通过在企业建立企业实践流动站、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岗计划等多项措施,推动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师资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高,6所高校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三、关于整合共享培训资源

  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建立共享开放的专业教学资源库,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引导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专业教学资源库。印发《辽宁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推动校企共享开放实训资源,推动企业深入参与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建设辽宁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全省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的即时性、常态化的统一管理和服务。

 四、关于加大投入力度

  《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明确,逐年加大培训资金的支持和筹集力度,从国家规定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就业补助资金、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筹集培训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辽宁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进一步明确各地要将职业院校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将本地职业院校具有优势、当地急需紧缺专业纳入培训专业目录。《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提出“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院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训资源优势,满足高技能人才培训需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五、关于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明确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完善有利于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高等学校生均经费、专项拨款和绩效拨款相结合的财政拨款机制。《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实施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将新型学徒制培训对象范围扩大至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培养成本高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可上浮20%。省教育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产教融合激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优先给予贷款支持,落实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将产教融合型企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并视情实施“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教育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社会培训职能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院校要完善相关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培训任务的积极性,在工作量计算、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予以倾斜。

  下一步,将积极加强横向联动,多部门通力合作,组织职业院校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深入对接产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技能培训。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优化培训内容与模式。紧密围绕行业、企业在技能人才供给、生产性技术升级改造、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完善培训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积极推动校企合作,鼓励教师与企业人员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教学资源开发,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根据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加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开发高水平实习实训项目,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精准对接。

  二是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多部门协同推进我省“双师型”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持续强化师资实践能力培养。鼓励和支持高职院校教师通过深度参与企业生产、技术研发等活动,提升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鼓励职业院校优化激励机制,做好组织保障,促进教师深入到企业一线实践,并将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

  三是推进全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资源优化与共享。依托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不断促进校企培训资源整合,共建实训基地,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共建技术创新中心、协同创新平台等,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

  四是加大支持保障。落实落细组合式产教融合激励政策,及时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政策落实、资源调配等问题,保障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指导职业院校及时了解项目发布、基地遴选、培训需求等政策信息,协同推进职业院校参与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相关规定,切实保障高职院校培训资金的投入,并规范管理资金使用。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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