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辽宁省地方高校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第052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8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民革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辽宁省地方高校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高等教育是科技创新策源地,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源泉,地方高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推动教育强国建设的中坚力量。近年来,我们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支持我省地方高校建设方面作了积极努力和探索。

  一、关于推动校地企融合

  省教育厅实施《辽宁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支持高校与594家企业合作,聚焦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现代产业学院232个,共建本科专业点452个,联合建立实验室324个,开发实习岗位2.7万个,联合培养9万余人,为企业解决技术问题1655个、开发新产品743个,推动高等教育与产业联动发展。对接行业企业的岗位能力需求,在贯通培养过程中,将职业标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开展职业教育专业能力图谱建设,开发应用场景,修订培养方案、重构课程体系、重组教学内容、实施过程性评价、生成能力“画像”,启动94个图谱建设及应用。依托省内高校、联合科研院所、骨干企业,分四批建设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共52个,指导各高校立足国家重大需求,推动中心建设,使相关高校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持续实施“辽宁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围绕我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需求,选择具有行业影响力代表性高校,举办成果对接会、校企会客厅等活动,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推动高校更好适应、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建设“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按照科技创新力量、科技创新投入、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科技金融、高新园区等方面汇集全省科技创新资源。通过信息平台开展全省科技创新需求征集入库工作,面向社会常年开放。按计划类别、按不同时间跨度选取入库需求组织专家论证,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二、关于推动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

  我省始终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发展,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7〕48号)等文件,积极推动全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近年来,民办教育获得长足发展,民办高校占全省高校总体数量的26%,增加了教育的总供给,满足了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在科研项目申报方面,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科发〔2022〕17号)有关规定,民办高校教师可按照项目申报通知,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申报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与公办高校享有同等权利。我们指导民办高校积极探索在吸引高层次人才方面推行年薪制、协议制等聘用方式,并结合民办高校实际制定出台不同聘用方式相应的薪酬制度和补贴政策,增强对优秀人才吸引力。

  三、关于高层次人次引进

  省委组织部充分发挥科教人才资源优势,实施“双百链接”活动,促进人才智力“供给端”和企业技术“需求端”深入对接,推动包括高校高层次人才在内的507名专家人才成功“链接”490家重点企业,达成合作事项585项,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强有力的人才链激活创新链、做优产业链。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支持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类人才,“十四五”期间已遴选3批次“兴辽英才计划”。省人社厅已在24所高校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大连理工大学等6所高校建设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支持10余所高校建设引智基地,支持高校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对高校建设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到高校任职的优秀博士后、人才引进贡献突出的单位及时兑现奖励政策,助力高校多出人才、多出成果。 

  四、关于提升高校办学层次

  省教育厅持续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支持辽西地区高等教育发展,通过考察调研、现场指导、组织专家考察论证等方式,指导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照《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标准,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关键事项,做好各项专升本迎评准备工作。

  五、关于大型仪器设备共享

  省科技厅深入了解各单位仪器设备、服务机构、政策需求等情况,组织动员省内高校院所将科研仪器纳入大仪网。首批筛选出63家科研机构、13家专业检测机构,共5641台(套)通用性强、服务面广的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同时,重点围绕服务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需求,梳理整合“智能搜索、实时预约、电子合同、结果反馈、服务评价”全过程服务,增加在线咨询功能,建立“诊断”服务体系,组织专业人员根据企业的具体需求,构建“咨询需求—提出建议—对接协调—解决问题”的服务闭环,实现一站式服务;开发上线“辽仪共享”微信小程序,使用手机端就能查询仪器设备、附近机构、供求信息等内容,实现“随手测”“身边测”。开展专项培训,举行“大仪网”升级启动仪式和培训交流活动,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贵委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下一步,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顶层设计,不断提升地方高校对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

  一是推进校地、校企深度合作。组织高校围绕企业技术难点,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提升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能力。健全我省重大科技成果征集和发布机制,持续完善“成果集聚、技术交易、资源共享、科技服务、精准匹配”的全要素、全链条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强化激励和宣传推动,开展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实现成果与市场无缝对接。积极推进大学科技园等创业载体建设,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是持续优化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环境。统筹教育部门、主流媒体、民办高校及民办教育协会资源,传播民办教育信息、宣传民办教育业绩、报道优秀办学案例、挖掘师生典型事迹。引导民办高校聚焦办学特色、教学质量和社会服务成效,开展诚信宣传。鼓励民办高校与社区联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服务,树立社会责任形象。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办高校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办高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赋能产业振兴”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双百链接”活动、“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进企业进园区”活动,积极搭建专家人才和企业双向奔赴、深度交流平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精准、高效转化,提升教育科技人才赋能振兴效能。着力优化调整“兴辽英才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培养一批辽宁全面振兴所需的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加大“兴辽英才计划”入选专家管理考核,切实发挥“兴辽英才”对振兴发展的智力支撑作用。

  四是提升高校办学层次。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按照教育部设置标准和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高等学校的布局调整与深入调研,系统梳理现有教育资源与需求,科学规划院校设置,将符合条件的院校纳入高等教育院校设置规划。同时,支持并指导高校加强内涵建设,对照国家标准全面梳理现状,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对办学基础好、发展潜力大、服务面向清晰的高等学校,纳入“十五五”规划中统筹谋划。

  五是加大科研平台开放共享力度。建立与科研平台发展目标相一致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以创新质量为核心的评价机制,推动大型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将开放服务满意度和普及度作为平台年度考核和定期评估的重要指标;加强科研平台技术人员培养,为科研活动提供规范化、专业化公共技术服务。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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