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数智融合时代推动高等教育持续改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针对我省高等教育数智化转型中教育理念转型滞后、数据治理体系不完善、课程教学融合创新不足、评价激励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强化顶层设计、推进数据治理、深化数智产教融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评价体系等针对性、可操作性很强的具体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着力推动数智技术与高等教育全方位、深层次融合创新,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现代化水平。
一、强化数智融合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推进
坚持省级统筹、部门协同、高校主责、校企联动,将高等教育数智化改革纳入教育强省建设重点工程,完善常态化推进机制。加快推进《辽宁省建设和运营数据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落地实施,对接全省“双核一极多点”算力中心规划布局,依托中国算力平台(辽宁)一期建成投用的算力资源登记、供需匹配撮合、分析决策等核心服务能力,为全省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成果转化提供低成本、集约化、普惠化算力支撑,有效避免重复建设、资源闲置浪费。统筹推进高校数智化转型分类试点,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改革动力强的本科高校与职业院校,建设省级数智教育示范校、示范专业、示范课程,在数据治理、教学重构、评价创新、管理赋能等领域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模式。
二、推进教育数据治理与智慧校园提质升级
严格落实《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辽宁省公共数据供给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要求,全面实施高等教育数据治理专项行动。研制出台《辽宁省高等教育数据编码与共享规范》,统一数据标准、打通业务系统、整合数据资源,着力破解“数据孤岛”“系统烟囱”等突出问题,构建安全、规范、高效的省级教育可信数据空间。指导各高校制定“一校一策”数智化治理实施方案,推动教学管理、科研创新、学生发展、师资建设、后勤服务等核心业务数字化重塑,推广AI大模型辅助决策,全面提升校园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来源3)。持续推进智慧校园、智慧教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智能管控平台建设,扩大优质数字基础设施覆盖面,夯实高校数智化转型硬件底座。
三、深化数智课程改革与教学模式创新
紧扣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与产业结构升级需求,动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支持高校增设人工智能、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区块链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经济等数智相关专业,大力发展“人工智能+” “大数据+”交叉融合专业,提升专业供给与产业需求的匹配度。鼓励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数智素养课程、跨学科融合课程,将国产大模型、智能工具、行业前沿案例全面融入教学全过程,增强课程的前沿性、实践性与创新性。建设省级数智教育资源超市与共享平台,整合国家、地方、高校、企业优质教学资源,实现跨校选课、学分互认、资源共享、动态迭代。依托产业链“链主”企业与重点产业园区,面向高校开放真实项目场景库、行业脱敏数据库、数字技术工具库,支持校企共建沉浸式、项目化、虚实融合的教学资源与实践场景,推动数智技术与辽宁特色产业深度融合育人。
四、建强数智化师资队伍与发展支撑体系
实施高校教师数智素养提升专项行动,构建“全员通识培训、骨干高级研修、管理者战略赋能”三级培训体系,全面提升教师数智教学、学情分析、个性化育人、数据安全治理能力。依托省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与行业龙头企业,共建省级数智技术教师培训基地、教学创新团队,打造一批兼具教育教学能力与数字技术能力的复合型“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教师教学创新激励机制,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教学改革项目、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教学成果奖评审中,对数智融合教改类项目予以重点倾斜,激发教师参与数智改革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支持高校设立数智教改专项经费、名师工作室、创新实验室,为教师开展教学改革、课程研发、实践创新提供稳定保障。
五、健全数智化评价体系与安全保障机制
加快构建数智赋能教育评价新范式,修订完善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将数字素养、人机协作能力、创新实践成果、数据共享水平、数字资源贡献度等核心指标纳入评价范围,切实扭转重科研轻教学、重结果轻过程、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推动高校优化内部人事考核、绩效分配、职称评聘制度,将数智教学改革成效、数字资源建设成果纳入教师评价,营造鼓励创新、宽容试错的改革氛围。强化数智教育安全保障,建立人工智能教学应用备案制度、内容筛查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安全可控,全面筑牢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教学安全防线。加强师生数字素养与网络安全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与合规应用能力,保障数智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辽宁省教育厅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