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赋能辽宁全面振兴的建议》(第13040363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6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王艳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赋能辽宁全面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和科教人才协同赋能辽宁全面振兴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您的提案立足辽宁全面振兴关键阶段,紧扣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发展战略部署,精准梳理了当前我省教育领域在学科适配、协同育人、评价激励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的建议贴合省情实际、靶向性强、可操作性强,为我厅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教育赋能、助力产业升级提供了重要指引。我厅高度重视,严格立足教育主管部门职能,对提案相关建议逐项研究梳理,细化落实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聚焦产业适配,持续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以服务辽宁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为核心,严格落实《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密切跟踪新能源、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及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引导省内高校精准增设相关交叉学科专业,强化特色学科建设。同时,对冶金、机械等传统专业实施差异化调控,有序压缩过剩专业招生规模,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我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精准对接,不断提升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为辽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化人才支撑。

  二是深化协同育人,构建校地校企融合发展体系。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地协同,扎实推进“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健全高校协作体运行机制,搭建高校与企业精准对接桥梁。推动高校与企业建立“双聘双用”人才机制,在高校设立“产业教授”、在企业设立“科技特派员”岗位,组建混编教学科研团队,促进人才双向流动、资源共享。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将产业一线技术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育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端技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

  三是优化评价导向,激发教育系统创新发展活力。深化高校分类评价改革,打破“四唯”评价倾向,突出市场导向和产业贡献,将教师服务企业的技术攻关成效、科技成果转化实绩、产业人才培育质量等纳入职称评审和绩效考核核心指标,树立“研以致用”的鲜明导向。持续推进高校科研管理改革,精简冗余流程,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引导科研人员聚焦教学科研主业。支持高校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培育技术经理人队伍,构建全链条成果转化载体,推动高校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一线,切实将我省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教育动能。

  辽宁省教育厅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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