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为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补齐我省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短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全面落实《辽宁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支持中职学校增设特教部(班)。全省37所特教学校开设职教部(班)、1所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866名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通过增设职教部、特教部及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等方式能够满足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就学需求。您在建议中指出,从省级层面督导各地,将“至少建成一所能够满足本地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就学需求的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教育工程,压实责任,特事特办,在推进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建设方面为我省提出了非常宝贵和针对性较强的建议。我厅会同省委编办、省残联和省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多样化发展
支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部)等方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创造条件对具备相应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应收尽收。推动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部、中等职教部(班)特色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
二、巩固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机制
加强省级统筹,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科学规划建设项目。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7000元。统筹用好省级以上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
三、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特殊教育专业师资配备,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强化教师培养培训,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体系,支持高等院校办好特殊教育专业,制定专业培养规划,培养适应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职业教育能力的师资,提高教师培养层次和培养质量。加大培训力度,实行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强化师德师风、专业能力培训,突出实践导向,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加强教师待遇保障,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津贴标准(本人基本工资的50%)。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