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职业教育体系中强化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将教育家精神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布局
针对您提出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特征,既承担知识技能传授任务,也肩负职业精神与工匠文化培育责任。
一是以立法形式确立教育家精神的引领地位。2025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条例》,并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这一规定为我省系统推进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养培训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是以“通识培训”模块保证教育家精神的内容占比。紧紧围绕“产业所需、教学所急、教师所缺”,构建“通识素养+专业能力”的双轨培养机制,在“通识培训”模块中将教育家精神内容列为“规定动作”,确保教育家精神的六大核心内涵融入培训课程体系。
三是以“全员培训”体系确保教育家精神的覆盖范围。依托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四级培训体系,通过专门设置师德师风专项培训项目,并明确要求各市各校按照定额选派参训人员等措施,确保教育家精神培训覆盖全体教师。
二、聚焦类型特征,将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
针对您提出的“育人理念偏弱”“培养路径碎片化”等问题,省教育厅结合职业教育教师“来源多元、能力结构复合”的类型特征,系统构建了“分阶段、贯通式”的培养培训机制。
一是职前培养环节强化职业教育属性课程。依托省内高校和职业院校,将教育家精神与工匠精神、劳动精神、职业伦理等职业教育核心价值系统整合,纳入培养方案。鼓励高水平大学与高等职业学校、企业共同开展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在课程设置中突出职业教育理念和教育情怀培育。
二是入职培训环节突出“双师型”教师的教育补强。2024年2月,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辽教发〔2024〕2号),明确将师德师风作为衡量“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的第一标准,突出对实践教学能力和育人实绩的考察。针对企业工程师、技师转岗的教师群体,在培训项目中重点增加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育法治等模块,帮助其补强教育素养短板。
三是在职培训环节打造“产业—课堂—精神”贯通培养链。依托6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和2个国家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师资培训全过程。通过“产业课堂”与“教育现场”的对接,让教师在真实生产流程中理解职业教育的育人定位。
四是骨干名师培养环节实施教育家精神示范工程。结合“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工程,遴选一批改革意识强、产教融合深、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和职业院校建设“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基地,目前已建设两批共27个培育基地。依托基地建设“职业教育教育家精神名师库”,让一线名师、技能大师成为教育家精神的传播者和示范者。
三、创新实践载体,推动教育家精神在产教融合场景中落地生根
针对您提出的“培养路径碎片化”问题,省教育厅着力构建“产教融合场景化”的教育家精神实践模式,让教育家精神在真实育人场景中生根发芽。
一是将教育家精神融入课程思政与技能训练全过程。全省职业院校深入开展“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育人活动,2025年开展相关活动3710项,参与学生129.2万人次,邀请225名劳模工匠开展宣讲活动。在操作训练中嵌入安全责任、职业规范、工匠精神等价值引导,有效推进技能传授与价值引领的有机融合。
二是推动教师参与企业导师制与学徒制改革。依托大连金普新区市域产教联合体等产教融合平台,推动校企共建“双导师”教学团队。联合体开设订单班、现代学徒制专业,校企联合招生,在真实岗位实践中强化了教师的育人意识和能力。
三是建设沉浸式教育家精神实践基地。在实训基地设置“教育家精神体验站”,让教师在真实岗位、真实设备、真实问题中观察、反思、再设计教学。同时,依托“墨子工坊”海外产业学院,推动教师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体悟“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
四、完善评价激励机制,让教育家精神成为教师发展的“硬指标”
针对您提出的“评价体系导向偏‘技术’”问题,省教育厅着力构建以育人实绩为导向的教师评价体系,推动教育家精神从“软要求”变为“硬指标”。
一是将“双师型”教师认定与育人实绩挂钩。严格落实《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将“双师型”教师比例列入职业院校专业评估指标,突出对教师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绩、指导学生实践等方面的考察。对“双师型”教师实行待遇倾斜,将其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的重要指标。
二是设立职业教育专项激励项目。在“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工程中,明确将“匠苗”培养成效、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果等纳入评价体系。目前分三批培育“匠苗”303人,涌现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航空工业技术能手等一批先进典型。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教师培训模式改革。持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进一步优化“通识素养+专业能力”双轨培养机制,持续保障教育家精神培训内容比重。
二是加快教育家精神课程资源建设。组织高校、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开发教育家精神特色课程,重点突出辽宁产业链特点、职业岗位逻辑、真实工作场景。
三是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审、考核评优、项目申报中进一步明确“教育家精神表现度”指标,表彰在教育教学及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产业学院建设过程中突出展现教育家精神的教师和团队。
四是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深入挖掘和宣传一线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的先进事迹,依托“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等活动平台,推广优秀教师育人案例,营造“争做教育家型教师”的良好氛围。
辽宁省教育厅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