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辽宁省职业院校“双院”育人模式构建的建议》(第13040638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2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杨澍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辽宁省职业院校“双院”育人模式构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了认真研究,您的提案立足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您提出构建“专业学院+项目学院”双院协同育人模式的思路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深化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提升人才培养适应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将在兴辽产业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建设中积极探索,持续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不断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适配度。

  一、明确育人定位,提升育人效能

  一是锚定培养目标,明确育人方向。指导职业院校紧贴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培养“肯干、能干、会干、精于实践”的技能人才为核心推动专业建设,聚焦实践技能、项目训练与岗位适配,实现“理论筑基、实践强技”协同发力。

  二是推行项目化教学,强化做中学、学中做。依托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引入真实生产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将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素养融入项目实施全过程,推动教学内容与岗位任务精准对接。

  三是建强企业导师队伍,完善聘用管理机制。落实兼职教师支持政策,简化企业技术骨干、高技能人才入校任教流程,健全招聘、培训、考核、激励制度,将企业实践经验、技术能力、教学效果纳入评价体系,打造以企业导师为主体的实践教学队伍。

  四是创新课程体系建设,提升课程适配性。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开发虚拟仿真项目课程、跨专业综合项目课程、产业前沿项目课程,运用数字化技术搭建沉浸式、场景化学习平台,增强课程的实践性、针对性和时代性。

  二、规范建设流程,夯实运行根基

  一是严把合作企业准入关,遴选优质合作主体。指导职业院校建立合作企业遴选标准,优先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技术先进、社会责任强,能够提供优质实践项目、稳定实习岗位和良好就业机会的行业龙头企业、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确保合作的可持续性与育人质量。

  二是构建多元实践场所,拓展实践教学空间。推动职业院校打破传统教室局限,在校内建设模拟生产、仿真操作、项目研发一体化实训场所,还原企业真实工作场景;在校外依托企业生产车间、研发中心、实训基地建立实践教学点,让学生在真实环境中提升实操能力与职业素养。

  三是科学设计教学项目,提升项目育人实效。指导职业院校紧扣人才培养方案,结合产业技术迭代、企业岗位需求,设计系统性、递进式、时效性强的教学项目,合理把握项目难度,兼顾学生认知规律与成长需求,确保项目既贴合产业前沿又符合教学规律。

  四是健全校企协同机制,实现互利共赢发展。推动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签订长期稳定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学校提供教学场地、理论师资、管理服务,企业提供项目资源、实践岗位、技术指导,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长效合作机制。

  三、强化双院联动,凝聚育人合力

  一是明晰双院职责分工,推动理论实践融合。明确专业

  学院负责课程体系构建、专业理论教学、学术素养培育、基础能力夯实;项目学院负责实践项目实施、岗位技能训练、职业素养养成、创新创业指导,实现各司其职、有机衔接、深度融合,避免教学脱节与资源浪费。

  二是强化统一领导管理,确保育人同向同行。推动职业院校建立由校领导牵头、专业带头人统筹、专业学院与项目学院共同负责的双院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评价标准,统筹师资、场地、项目、经费等资源,形成一体化育人格局。

  三是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激发成长内生动力。以学生成长发展为中心,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双院教学、项目实践、技能训练、技术创新,通过学生反馈持续优化教学内容与项目设计,不断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与就业竞争力。

  四是健全运行保障机制,强化校企权益保护。完善企业进校园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实践安全管理、权益保障等制度,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维护校企双方合法权益,推动校企合作长期、稳定、规范、高效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意见和建议,深化职业教育育人模式系统性改革,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一是深化产教融合,夯实育人基础。持续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实体化运行,加大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力度,落实组合式激励政策,引导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项目开发、实践教学、师资建设。二是创新培养模式,提升育人质量。推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化、课程内容与项目任务一体化、校内培养与企业实践一体化,深化“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三是建强师资队伍,强化能力支撑。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激励体系,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扩大企业兼职教师规模,畅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入校任教通道,完善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机制。

  再次感谢您对辽宁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教育厅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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