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辽宁省行业特色高校赋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特别是行业特色高校赋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关注,您指出的学科专业与产业需求匹配不足、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不畅以及校企协同育人深度不够等问题非常精准,提出的相关建议具有很强的建设性和指导性,经商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全部采纳,现答复如下。
一、构建“产业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夯实人才供给基础
(一)搭建“产业需求-学科设置-人才输出”全链条培育闭环
一是紧盯全省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缺口,指导高校立足自身办学特色,前瞻性设置学位授权点,新增国家安全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等14个新兴交叉和急需紧缺学科授权点,有效填补省内重点领域学科建设空白。二是动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近三年累计新增适配产业发展的本科专业点223个,撤销不适应社会需求专业点219个,停招社会需求暂时饱和专业点227个;实现高职专科19个专业大类全覆盖,建成与辽宁现代产业体系高度适配的学科专业布局。三是深入实施《辽宁省人才培养供需适配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推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持续夯实区域产业人才供给基础。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存量学科专业优化,构建“预警-整改-提升/退出”机制,调整撤并偏离区域发展需要和学校目标定位的学科专业点。二是紧扣产业“智改数转”需求与科技发展趋势,开展学科专业内涵更新,强化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推动传统学科专业智能化升级,加快核心课程与教学内容实质性迭代更新,实现学科专业内涵与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同步更新。三是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对标“2211”产业体系,瞄准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具身智能、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自上而下”快速布局一批急需专业点,储备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人才。
(二)深化“专业集群”建设,提升服务产业集群能力
一是立足“一圈一带两区”功能定位,动态调整专业结构,打造与产业需求高度匹配的专业集群,近三年,新增本科专业点覆盖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内77个重点领域中的58个,产业匹配度达77%。二是以50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引领,打造多点支撑、特色鲜明的产业适配专业集群,年均培养产业所需专业人才19万人,持续保障全省产业发展人才供给。三是面向6大世界级、7大国家级、9大区域级重点产业集群,分别布局专业点155个、143个、64个,全面提升高校专业建设对产业集群的覆盖率、匹配度和支撑力。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我省将持续深化专业集群提质建设,紧扣“一圈一带两区”发展布局,聚焦各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持续优化行业特色高校专业集群布局,推动特色办学优势转化为产业赋能优势,全面提升高校服务区域经济振兴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强化实践能力培养
一是深化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累计共建现代产业学院321个、卓越工程师学院7所,构建市域联合体15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27个,构建全链条、体系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育格局。二是深入实施职业教育“双高建设计划”,紧扣重点产业需求,系统推进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实训实习等教学关键要素改革,实施“一产一策”高技能人才集群式培养,推动课堂进车间、课程对接岗位,全面强化学生实操能力和岗位适配能力。三是全面推行“项目式”教学,将人工智能、绿色低碳等前沿领域的新技术、新规范与新标准,及时转化为模块化课程与项目化教学案例,推动课程体系与产业技术发展同步升级。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实施产业人才定制化培养工程,支持高校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特色课程。二是健全校企“双导师”培育机制,推动企业导师全程参与学生实训实践、毕业设计指导,鼓励高校教师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与研发服务。三是推进职普融通发展,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深化工学结合育人模式,持续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精准度。
二、强化“应用导向”的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激活区域创新动能
(一)聚焦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提升科技供给能力
一是建设由152个重点实验室、24个工程研究中心、52个协同创新中心组成的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为产业技术攻关筑牢平台基础。二是推行有组织科研攻关,引导高校从产业需求中凝练重大科技问题,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科研团队,集中力量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持续产出原创性、颠覆性科创成果,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持续健全科技创新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机制,强化研究型大学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持续优化科创平台布局,聚焦省重点产业短板弱项精准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常态化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不断提升高校科技供给能力。
(二)健全科研成果转化“绿色通道”,加速技术转移转化
一是增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近三年,全省高校累计科技成果转化1.73万项,转化合同金额90.31亿元,年均转化成果7000项以上。二是健全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累计建设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专利服务机构35个,中试验证平台8个,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16个,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4个,培养技术转移专门人才349名,提供全链条成果落地服务。三是持续开展“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举办活动73场,累计吸引100余所高校、2000余家企业参与,发布科技成果5000余项。四是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运行,集中发布优质科技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累计发布成果24531项,技术需求2292项,高效实现供需精准匹配。五是深化成果转化制度改革,出台《辽宁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成果转化收入奖励比例均超70%。六是落实税费激励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股权奖励、高校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依法落实个税减免优惠,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畅通科技成果转化绿色通道,推动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优化重塑,打造环大学创新经济圈。二是常态化开展校企对接、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地方专场等活动,推动重大科研仪器、设施设备互联互通、开放共享。三是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完善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健全市场化赋权、评价、分配机制,加速科创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创新资源共享
一是创新协同攻关模式,鼓励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和研究人员组建产业技术创新创业联盟,以“重大专项”“创新联合体”“揭榜挂帅”等形式,加强高校院所与企业产学研用有组织协同创新。二是推动校企实体化合作,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通过联合研发、人才互派、技术共享深化协同创新。三是完善孵化载体建设,制定省级孵化器建设方案,推动地方政府联合高校打造专业化产业孵化平台。四是深化科技人才下沉,从74所高校选派2287名科技特派员到企业挂职或兼职,提供一对一精准技术帮扶。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完善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校建设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载体。二是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大创新专项。三是推行校企实体化协同平台,配备稳定的场地、专业的运营团队和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四是将平台在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实效和人才共育质量等表现作为核心评价指标,配套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与收益分配方案。五是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人员按有关规定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
三、优化“多元协同”的社会服务体系,拓展服务区域发展广度
(一)深化“智库服务”,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一是引导省内行业特色高校紧扣全省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整合优势学科资源,聚焦重要领域问题开展专项调研与专题研究,编制发布各类产业、区域经济研究成果,精准对接辽宁区域发展核心需求。二是健全院士工作站常态化联系机制,邀请院士及团队为省内各地提供决策咨询、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把脉献策。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吸纳高校专家参与智库平台建设,常态化建言献策,充分发挥高校智力资源优势和人才支撑能力。二是持续引导高校立足学科特色,围绕全省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产业链建设等关键领域,精准设立研究课题,持续开展系统性、前瞻性专题研究,提升智库研究针对性和专业性。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产业工人素质提升
一是深入实施“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工程,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累计遴选121名“匠苗”实行“一匠一案”定制化培养。二是推动职业院校建设生产型实训中心,引入企业真实生产线、真实生产任务,搭建实训育人平台,夯实技能人才培育基础。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紧扣重点产业链人才需求,动态调整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针对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等紧缺领域开设专项技能培训。二是鼓励将企业的真实研发课题与产线技术难题引入课堂和毕业设计,使学生在解决复杂工程问题中锻炼实践与创新能力,强化实践教学与岗位技能衔接。三是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以工学结合的形式,全力培育适配产业发展的创新型、技能型人才。
(三)推动“乡村振兴”服务,助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做强涉农育人载体,依托县级职教中心,组织高职院校与县域重点企业共建乡村振兴产业学院31个,,培育扎根基层、服务乡村的专业人才。二是推进农科教协同攻关,联合实施项目20余项,获科研成果奖10余项,建设国家级“科技小院”24个,实施农林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以科技创新赋能现代化大农业建设。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常态化开展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为涉农产业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支撑。二是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助力城乡均衡发展。
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优化高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环境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一是统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省级“双一流”建设专项、基本科研经费等高等教育资金,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自主开展科学研究,加强学科和专业建设。二是设立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为省属本科高校基础研究、博士科研启动等项目提供稳定资金支撑。三是鼓励高校依托大学科技园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成果“先使用后付费”等方面先行先试。四是对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绩效突出的大学科技园给予奖励,对大学科技园中的省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后补助资金支持。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横向课题、教学成果与成果转化的评价权重,建立产业服务等效机制,激励其将科研资源有效转化为育人资源。二是鼓励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创新,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形成市场化赋权、成果评价与收益分配制度。
(二)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引导高校主动服务
一是实行高校分类绩效考核。搭建优势互补、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高学分类体系,开展高校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计划安排、资源配置等挂钩。二是对高校实施分类评价。建立与行业特色和区域贡献深度绑定的分类评价体系,促进高校在不同领域办出特色,持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综合能力。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健全资源配置激励机制。根据不同类型高校功能定位、实际贡献、特色优势,分类建立资源配置激励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机制。统筹发挥宏观规划、政策指导、项目牵引的协调联动机制,在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学位点授权、经费投入等方面分类支持不同类型高校发展,形成与高校分类发展相适应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
(三)加强“校地企”沟通对接,构建协同发展格局
一是深化校地企对接协作,印发《辽宁省校企合作委员会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23-2025年)》,有序推进校企合作委员会落地建设,先后在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化工大学、大连工业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沈阳理工大学组建校企合作委员会,搭建常态化对接平台。二是依托智慧管理平台,组织高校和企业常态化发布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实现“找技术”服务功能,依托大数据赋能供需匹配,协同推进重大创新项目攻关与示范应用。三是强化人才激励导向,对业绩贡献突出的人才及团队,采取一步到位认定职称、核增绩效工资、提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人才选拔重点倾斜等方式给予激励,引导优质人才资源和创新要素向市场主体汇聚。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长效机制,深化校企在人才培养、课程共建、实践教学、科研攻关等领域全方位合作。二是研究制定《辽宁省校企合作委员会建设工作实施指南(2026-2028年)》,强化政策引导与调研推进,计划组建2-3家校企合作委员会,常态化搭建校企协同对接平台,持续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格局。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教育改革发展。
辽宁省教育厅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