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1—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2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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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坚持依法办理,充分吸纳建议,着力解决问题,提升办理质量,有力助推了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沈阳市政府等25个先进单位、李文瀚等4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守正创新,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当前,我省正处于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期、政策叠加的红利释放期、发展动能的加快集聚期、产业升级的转型关键期、跨越赶超的发展窗口期,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集中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抢抓机遇,顺势而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四方面新的重大机遇”和“五项重要任务”,聚焦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和辽宁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以及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办理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汇民意、聚智慧、增共识、促发展的过程,助力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附件:2021—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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