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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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教育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为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贡献。

  一、综合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机构)13283所,比上年减少561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628.9万人,比上年减少9.1万人,下降1.4%;教职工59.5万人,比上年减少0.8万人,下降1.3%;专任教师45.2万人,比上年减少0.3万人,下降0.6%。

 二、学前教育

  (一)发展规模

  全省共有举办学前教育的单位8637个。其中,独立设置的幼儿园8397所,比上年减少422所。

  当年入园幼儿17.8万人,比上年减少2.3万人,下降11.5%;在园幼儿72.9万人,比上年减少8.9万人,下降10.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9.9%,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为53.1%,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学前教育毛入园率[2]为91.3%,比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

  (二)师资队伍建设

  全省幼儿园教职工总数13.2万人,比上年减少0.6万人,下降4.5%;专任教师6.9万人,比上年减少0.4万人,下降5.3%;生师比10.6:1;卫生保健人员、保育员3.2万人,占教职工总数的23.9%。从学历层次看,专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6.2万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9.4%,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三)办学条件

  全省幼儿园占地面积1561.6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22.4万平方米;运动场地(室外游戏场地)607.6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8.9%;校舍建筑面积950.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3万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714.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8万平方米;图书藏量999.8万册,园均图书1191册。

  三、义务教育

  (一)发展规模

  全省共有小学2320所,比上年减少135所;教学点759个,比上年减少14个。初中1529所,比上年减少3所。

  全省小学招生33.1万人,比上年增长9.2%;初中招生29.9万人,比上年下降3.9%。全省义务教育在校生总规模292.6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其中,小学在校生199.4万人,比上年增加2.9万人,增长1.5%;初中在校生93.2万人,比上年减少2.8万人,下降3.0%。

  (二)普及程度

  全省小学毛入学率[2]为99.1%,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小学毕业生升学率[3]为99.7%,与上年持平。

  初中阶段毛入学率[2]为98.6%,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3]为95.9%,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4]为98.9%,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三)师资队伍建设

  全省小学教职工[5]12.6万人,比上年减少0.2万人,下降1.4%;专任教师[5]14.0万人,比上年减少0.1万人,下降0.5%;生师比14.3:1。初中教职工13.7万人,比上年减少0.1万人,下降0.7%;专任教师9.8万人,比上年减少0.1万人,下降0.9%;生师比9.5:1。

  全省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100.0%,小学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9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100.0%,初中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94.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四)办学条件

  全省小学校舍建筑面积1367.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9.5万平方米,增长1.4%。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2062所,占总数的88.9%;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2133所,占总数的91.9%;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2133所,占总数的91.9%;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2146所,占总数的92.5%。

  全省初中校舍建筑面积1679.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2.9万平方米,增长2.0%。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1452所,占总数的95.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1478所,占总数的96.7%;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1481所,占总数的96.9%;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1483所,占总数的97.0%。

  四、特殊教育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86所。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含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毕业生0.2万人,招生0.2万人,在校生1.6万人。教职工0.3万人,专任教师0.2万人。

  五、高中阶段教育

  (一)发展规模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共有各类学校809所,其中,普通高中436所,比上年增加2所;中等职业学校[6]373所(技工学校采用2022年数据,为109所),比上年减少3所。

  全省高中阶段招生32.4万人,比上年减少0.8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20.8万人,下降1.6%;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1.6万人(技工学校采用2022年数据,为2.9万人),比上年减少0.4万人,下降3.5%。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规模96.2万人,比上年减少0.4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62.1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增长0.4%;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34.1万人(技工学校采用2022年数据,为7.5万人),比上年减少0.6万人,下降1.8%。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2]为95.8%,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每万人口高中阶段在校生232人,比上年增加4人;每万人口中普通高中在校生150人,比上年增加4人。

  (二)教育结构

  全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为64:36,在校生比例为65:35。

  (三)师资队伍建设

  全省普通高中教职工6.9万人,比上年减少0.1万人,下降0.9%;专任教师5.5万人,比上年增加439人,增长0.8%;生师比11.4:1。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为99.3%,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不含技工学校,下同)教职工2.6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增长3.4%;专任教师2.1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增长4.7%;生师比13.0:1。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为97.0%,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

  (四)办学条件

  全省普通高中校舍建筑总面积1292.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8.4万平方米,增长2.3%。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率为94.5%;体育器械配备达标率为95.9%;理科实验仪器达标率为95.6%。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产权占地面积988.3万平方米,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占地面积402.3万平方米,所用占地面积共计1390.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一口径增加184.7万平方米,增长15.3%。产权校舍建筑面积507.4万平方米,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校舍建筑面积247.4万平方米,所用建筑面积共计754.7万平方米,比上年同一口径增加98.9万平方米,增长15.1%。产权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31.0亿元,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1.6亿元,所用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共计32.6亿元,比上年同一口径增加3.0亿元,增长10.0%。

  六、高等教育

  (一)发展规模

  1.学校数量

  全省研究生培养机构45个,其中包括8个科研机构和37所普通高校。普通、职业高等学校114所(含独立学院8所)。其中,中央部委属5所,省属58所,市属20所,民办31所。按办学层次分,普通本科学校62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1所,高职(专科)学校51所。另有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18所。

  2.招生数量

  全省共招收研究生6.1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增长3.4%。其中,博士生0.5万人,硕士生5.6万人。全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3.6万人,占研究生招生总数的59.2%,比上年增加0.2万人,增长4.6%。其中,专业学位博士969人,专业学位硕士3.5万人。

  普通、职业本专科招生35.3万人,比上年增加2.4万人,增长7.1%。其中,普通本科21.0万人,职业本科0.2万人,高职(专科)14.1万人。

  成人本专科招生14.4万人,比上年减少1.3万人,下降8.5%。其中,本科9.1万人,专科5.2万人。

  3.在校生数量

  全省在学研究生18.0万人,比上年增加0.7万人,增长4.3%。其中,博士生2.1万人,硕士生15.9万人。全省专业学位在学研究生10.0万人,占在学研究生总数的55.8%,比上年增加0.5万人,增长5.6%。其中,专业学位博士0.3万人,专业学位硕士9.7万人。

  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115.3万人,比上年减少2.7万人,下降2.3%。其中,普通本科77.4万人,职业本科0.6万人,高职(专科)37.3万人。

  成人本专科在校生33.0万人,比上年增加2.0万人,增长6.6%。其中,本科20.7万人,专科12.3万人。

  4.毕业生数量

  全省研究生毕业生5.2万人,比上年增加0.9万人,增长22.2%。其中,博士生0.3万人,硕士生4.9万人。全省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3.0万人,占研究生毕业生总数的57.9%,比上年增加0.7万人,增长28.4%。其中,专业学位博士121人,专业学位硕士3.0万人。

  普通、职业本专科毕业生36.9万人,比上年增加5.1万人,增长15.9%。其中,普通本科18.2万人,职业本科35人,高职(专科)18.7万人。

  成人本专科毕业生12.0万人,比上年增加2.0万人,增长19.4%。其中,本科7.1万人,专科4.9万人。

  (二)师资队伍建设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教职工9.9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增长1.1%;专任教师6.6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增长2.5%。其中,普通本科学校教职工7.8万人,专任教师5.2万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教职工585人,专任教师461人;高职(专科)学校教职工2.0万人,专任教师1.4万人。全省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0.2万人,专任教师0.1万人。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生师比18.5:1。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7.9:1,本科层次职业学校18.5:1,高职(专科)学校21.1:1。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位教师比例为83.7%。其中,普通本科学校为90.9%,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为67.9%,高职(专科)学校为57.7%。

  (三)办学条件

  1.办学条件总量

  (1)占地面积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产权占地面积6901.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7.9万平方米,增长0.4%;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占地面积589.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8.9万平方米,增长9.1%;所用占地面积共计7490.4万平方米,比上年同一口径增加76.9万平方米,增长1.0%。

  (2)校舍建筑面积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3283.7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7.4万平方米,下降0.2%;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校舍建筑面积457.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70.4万平方米,增长18.2%;所用校舍建筑面积共计3741.1万平方米,比上年同一口径增加63.0万平方米,增长1.7%。

  (3)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285.6亿元,比上年增加23.8亿元,增长9.1%;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1.6亿元,比上年增加531.5万元,增长3.4%;所用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共计287.2亿元,比上年同一口径增加23.9亿元,增长9.1%。

  2.主要生均办学条件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生均占地面积56.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8.0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5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19077.5元。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来源于全省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各市教育局上报的2023—2024学年初各级各类学校(机构)《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3〕毕业生升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毕业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即该级教育高一级学校的招生数占该级教育毕业生数的百分比。

  〔4〕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5〕各级各类教育学校的教职工按照学校类型统计,专任教师按照教育层级统计。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教育,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而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故存在小学教职工数据小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6〕中等职业教育数据中,校数和学生数包含技工学校数据;教职工、专任教师和办学条件不包含技工学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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