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全省教育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综合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机构)12559所,比上年减少724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617.0万人,比上年减少11.9万人,下降1.9%;教职工57.9万人,比上年减少1.6万人,下降2.6%;专任教师44.4万人,比上年减少0.7万人,下降1.6%。
二、学前教育
(一)发展规模
全省共有举办学前教育的单位8011个。其中,独立设置的幼儿园7817所,比上年减少580所。
当年入园幼儿14.8万人,比上年减少3.0万人,下降17.0%;在园幼儿63.9万人,比上年减少9.0万人,下降12.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0.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为54.3%,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学前教育毛入园率[2]为88.6%,比上年下降2.7个百分点。
(二)师资队伍建设
全省幼儿园教职工总数12.1万人,比上年减少1.1万人,下降8.6%;专任教师6.3万人,比上年减少0.6万人,下降8.9%;生师比10.2:1;卫生保健人员、保育员2.9万人,占教职工总数的23.9%。从学历层次看,专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5.7万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0.4%,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三)办学条件
全省幼儿园占地面积1509.6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51.9万平方米;运动场地(室外游戏场地)589.3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9.0%;校舍建筑面积928.3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21.8万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698.8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6.0万平方米;图书藏量971.2万册,园均图书1242册。
三、义务教育
(一)发展规模
全省共有小学2185所,比上年减少135所;教学点683个,比上年减少76个。初中1531所,比上年增加2所。
全省小学招生28.5万人,比上年下降14.0%;初中招生34.1万人,比上年增长14.2%。全省义务教育在校生总规模288.9万人,比上年减少3.7万人。其中,小学在校生193.6万人,比上年减少5.8万人,下降2.9%;初中在校生95.3万人,比上年增加2.1万人,增长2.3%。
(二)普及程度
全省小学毛入学率[2]为100.5%,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小学毕业生升学率[3]为100.0%,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初中阶段毛入学率[2]为97.6%,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3]为96.2%,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4]为99.4%,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三)师资队伍建设
全省小学教职工[5]12.3万人,比上年减少0.4万人,下降2.8%;专任教师[5]13.7万人,比上年减少0.3万人,下降2.1%;生师比14.2:1。初中教职工13.5万人,比上年减少0.2万人,下降1.4%;专任教师9.7万人,比上年减少0.1万人,下降1.2%;生师比9.8:1。
全省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100.0%,小学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99.5%,与上年持平;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100.0%,初中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95.2%,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四)办学条件
全省小学校舍建筑面积1377.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9.5万平方米,增长0.7%。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2007所,占总数的91.9%;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2034所,占总数的93.1%;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2030所,占总数的92.9%;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2045所,占总数的93.6%。
全省初中校舍建筑面积1713.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3.7万平方米,增长2.0%。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1464所,占总数的95.6%;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1486所,占总数的97.1%;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1487所,占总数的97.1%;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1487所,占总数的97.1%。
四、特殊教育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86所。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含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毕业生0.2万人,招生0.2万人,在校生1.6万人。教职工0.3万人,专任教师0.2万人。
五、高中阶段教育
(一)发展规模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共有各类学校798所,其中,普通高中437所,比上年增加1所;中等职业学校[6]361所(技工学校采用2023年数据,为104所),比上年减少12所。
全省高中阶段招生31.7万人,比上年减少0.8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21.5万人,增长3.1%;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0.2万人(技工学校采用2023年数据,为2.6万人),比上年减少1.4万人,下降12.1%。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规模94.7万人,比上年减少1.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62.9万人,比上年增加0.8万人,增长1.3%;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31.8万人(技工学校采用2023年数据,为7.1万人),比上年减少2.3万人,下降6.6%。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2]为93.6%,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每万人口高中阶段在校生231人,比上年减少1人;每万人口中普通高中在校生153人,比上年增加3人。
(二)教育结构
全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为68:32,在校生比例为66:34。
(三)师资队伍建设
全省普通高中教职工6.8万人,比上年减少390人,下降0.6%;专任教师5.5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人,增长0.2%;生师比11.5:1。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为99.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不含技工学校,下同)教职工2.6万人,比上年减少279人,下降1.1%;专任教师2.0万人,比上年减少112人,下降0.5%;生师比12.1:1。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为98.0%,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四)办学条件
全省普通高中校舍建筑总面积1287.2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4.8万平方米,下降0.4%。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率为94.3%;体育器械配备达标率为95.0%;理科实验仪器达标率为95.4%。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产权占地面积976.6万平方米,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占地面积429.3万平方米,所用占地面积共计1405.8万平方米,比上年同一口径增加15.2万平方米,增长1.1%。产权校舍建筑面积509.4万平方米,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校舍建筑面积251.6万平方米,所用建筑面积共计761.0万平方米,比上年同一口径增加6.3万平方米,增长0.8%。产权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31.8亿元,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2.2亿元,所用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共计34.0亿元,比上年同一口径增加1.4亿元,增长4.2%。
六、高等教育
(一)发展规模
1.学校数量
全省研究生培养机构45个,其中包括8个科研机构和37所普通高校。普通、职业高等学校114所(含独立学院8所)。其中,中央部委属5所,省属57所,市属21所,民办31所。按办学层次分,普通本科学校63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1所,高职(专科)学校50所。另有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18所。
2.招生数量
全省共招收研究生6.2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增长2.5%。其中,博士生0.5万人,硕士生5.7万人。全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3.7万人,占研究生招生总数的59.4%,比上年增加0.1万人,增长2.9%。其中,专业学位博士1085人,专业学位硕士3.6万人。
普通、职业本专科招生35.5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增长0.6%。其中,普通本科21.1万人,职业本科0.2万人,高职(专科)14.2万人。
成人本专科招生13.3万人,比上年减少1.1万人,下降7.8%。其中,本科7.9万人,专科5.4万人。
3.在校生数量
全省在学研究生18.8万人,比上年增加0.8万人,增长4.6%。其中,博士生2.3万人,硕士生16.5万人。全省专业学位在学研究生10.7万人,占在学研究生总数的56.7%,比上年增加0.6万人,增长6.4%。其中,专业学位博士0.4万人,专业学位硕士10.3万人。
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118.7万人,比上年增加3.4万人,增长2.9%。其中,普通本科78.7万人,职业本科0.6万人,高职(专科)39.4万人。
成人本专科在校生31.1万人,比上年减少1.9万人,下降5.8%。其中,本科19.9万人,专科11.2万人。
4.毕业生数量
全省研究生毕业生5.2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增长1.0%。其中,博士生0.3万人,硕士生5.0万人。全省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3.0万人,占研究生毕业生总数的57.4%,比上年增加45人,增长0.1%。其中,专业学位博士211人,专业学位硕士3.0万人。
普通、职业本专科毕业生30.8万人,比上年减少6.1万人,下降16.5%。其中,普通本科19.0万人,职业本科0.2万人,高职(专科)11.6万人。
成人本专科毕业生14.8万人,比上年增加2.8万人,增长23.1%。其中,本科8.5万人,专科6.3万人。
(二)师资队伍建设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教职工10.1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增长2.2%;专任教师6.9万人,比上年增加0.3万人,增长4.4%。其中,普通本科学校教职工8.0万人,专任教师5.4万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教职工640人,专任教师506人;高职(专科)学校教职工2.0万人,专任教师1.5万人。全省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0.2万人,专任教师0.1万人。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生师比18.0:1。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7.5:1,本科层次职业学校18.0:1,高职(专科)学校20.3:1。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位教师比例为84.7%,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普通本科学校为92.0%,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为72.1%,高职(专科)学校为58.6%。
(三)办学条件
1.办学条件总量
(1)占地面积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产权占地面积6952.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51.6万平方米,增长0.7%;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占地面积665.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76.2万平方米,增长12.9%;所用占地面积共计7618.2万平方米,比上年同一口径增加127.8万平方米,增长1.7%。
(2)校舍建筑面积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3317.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3.8万平方米,增长1.0%;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校舍建筑面积544.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87.0万平方米,增长19.0%;所用校舍建筑面积共计3862.0万平方米,比上年同一口径增加120.8万平方米,增长3.2%。
(3)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308.5亿元,比上年增加22.8亿元,增长8.0%;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1.6亿元,比上年减少704.0万元,下降4.3%;所用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共计310.0亿元,比上年同一口径增加22.8亿元,增长7.9%。
2.主要生均办学条件
全省普通、职业高等学校生均占地面积55.4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8.1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5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20251.0元。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来源于全省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各市教育局上报的2024—2025学年初各级各类学校(机构)《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3〕毕业生升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毕业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即该级教育高一级学校的招生数占该级教育毕业生数的百分比。
〔4〕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5〕各级各类教育学校的教职工按照学校类型统计,专任教师按照教育层级统计。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教育,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而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故存在小学教职工数据小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6〕中等职业教育数据中,校数和学生数包含技工学校数据;教职工、专任教师和办学条件不包含技工学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