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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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工作部署,按照《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全省教育行政执法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解决一批执法突出问题,办结一批投诉举报案件,纠正一批执法过错行为,公布一批执法典型案例,完善一批执法制度措施,宣传一批执法先进典型,切实推动教育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持续强化,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二、整治重点

  1.执法不规范问题。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不准确、依据错误;使用执法文书不规范、文书制作不规范;不按规定携带、出示证件等。

  2.执法不作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处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重大案件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该审核的不审核;不敢执法、不会执法、执法不到位、不及时、不透明;执法相互推诿、敷衍应付;工作失职失察,对下级监督指导缺失等。

  3.执法乱作为问题。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同案不同罚、畸重畸轻;执法方式混乱,“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任性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执法过程简单粗暴,态度恶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逐利执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聘用(辅助)人员代替执法,监管“一包了事”等。

  三、整治措施

  (一)动员部署。4月初,省教育厅制发工作通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发布开展整治教育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通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同步做好动员部署,以适当方式发布本级开展整治工作通告。

  (二)自查自纠。4至5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照整治重点,聚焦教育行政执法中涉及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普遍问题”“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形成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清自查台账(附件1)。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组织本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台账工作,于5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指定邮箱,同时报送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

  (三)整改落实。6至10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针对自查台账,集中开展整改,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

  1.完善制度体系。注重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反映的制度缺口,全面建立、动态调整、及时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四张清单”、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措施及“法制审核”“监管事项”“音像记录”“执法人员信息”清单等制度措施,按要求在本级官方网站公示。

  2.组织案卷评查。对本级及下级教育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着重梳理评查结果反映的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对评查问题较多的案卷进行纠正,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存在违法情形的依法依规处理。

  3.定期调度通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地区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形成整治台账,每月25日前反馈省教育厅指定邮箱(附件2),同时报送教育行政执法正面、负面典型案例或工作经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适时对下级部门整治情况开展调度,对整治工作未开展、责任分工不明确、发现问题不整治、监督方式未公开、总结案例不充分、整治结果没成效、整治进度“缓拖绕”等问题进行通报。

  4.强化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电话,定期分析梳理12345热线、信访渠道信息反映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受理群众反映的教育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时列入问题台账,一并开展整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加强工作领导,推动工作落实;明确本单位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任务分工,上下联动,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整治工作。

  2.建立长效机制。以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教育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短板、工作经验,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及时整治,对情况复杂、周期较长的问题,制定专门方案,开展长期治理,注重研究治标手段和治本措施,构建“用制管权、按制办事、靠制管理”的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3.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官媒平台、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主要做法,把最能体现整治成果、执法成效、队伍风貌等典型事例挖掘出来,推广引导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增强执法意识、强化执法服务、提升执法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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