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初中部转为公办体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5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是由辽宁省实验中学与沈阳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一所民办完全中学。为积极推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沈阳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初中部股权捐赠给辽宁省实验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初中部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转为公办体制,作为辽宁省实验中学初中部实施初中阶段教育,办学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西江街117号。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高中部作为民办高中继续办学。

  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初中部现有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学生(2022年8月19日以后转入的现有八年级、九年级学生除外)中考时按照生源地占比执行沈阳市指标到校政策。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起,招生、升学均执行沈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特此公告。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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