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3日 文章来源:干部人事处 【字体:打印本页

  根据《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要求,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考办”)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将于近期组织实施。现将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规定进行了递补。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8:30。

  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考生应于7:30前入场,8:00前完成安检、面试前抽签等工作程序。

  三、面试地点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101号)三楼。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信息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时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所报考岗位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考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入场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前,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等待参加面试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待,不得自由活动。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室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室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按要求等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应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经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7.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考试结束获得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相关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应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试当天尽早出行。

  3.本公告发布后,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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