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职责清单。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全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厅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一)加强对教育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1.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部署,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组织厅党组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推动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3.支持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年2月1日前,向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教育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4.推动完善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决策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推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5.推动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并得到有效落实,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强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教育重大决策、重大合同、涉法事项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工作。
6.推动完善教育立法及教育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及时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和违背中央精神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7.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公开教育规范性文件、建议提案、决算预算、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日常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三)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教育行政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等,规范行使行政权力,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9.推进教育行政执法建设规范化。落实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10.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配合监督工作。
11.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主渠道作用。
12.推动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强化应诉能力培训,带头尊重并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五)深入推进尊法守法学法用法
13.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4.带头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推动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15.推动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细则》,坚持带头讲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清单化,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彻工作始终。
16.推进实施教育系统普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经费保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加大教育系统普法力度,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工作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厅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组织推进,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推动解决教育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教育法治环境。
(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