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年度全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2-2023年度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教办〔2022〕342号)要求,经各地自主申报、专家评审,拟确定《保护信息安全》等594件作品为教师创新教学项目获奖作品,《小纸张大力量》等155件作品为学生创造学习项目获奖作品,沈阳市教育研究院等8个单位为活动先进组织单位,赵森等8人为活动先进组织个人。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信函方式向省教育厅学前与高中教育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单位)保密。

  电子邮箱:xqgzc.sjyt@ln.gov.cn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32

  附件:  1. 2022-2023年度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教师创新教学项目获奖名单

            2. 2022-2023年度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学生创造学习项目获奖名单

            3. 2022-2023年度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先进组织单位名单

            4. 2022-2023年度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先进个人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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