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省内地方高校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工作。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厅党组会议审议等环节,拟推荐344门课程参评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2月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权属等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我厅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人及电话:张越、薛明智,024-86610566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110032
附件: 拟推荐省内地方高校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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