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第一负责人认定为省级本科教学名师
名单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经厅党组会审议,我厅拟将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第一负责人认定为省级本科教学名师。去除已经是省级本科教学名师的第一负责人,拟认定124人(见附件)。现对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2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需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我厅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地址: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邮编:110032。

   联系电话:024-86896698,传真:024-86896244。

   附件: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第一负责人拟认定省级本科教学名师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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