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积极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制发《辽宁省教育厅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细则》《辽宁省教育厅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厅机关各党支部学习内容;二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足开齐《道德与法治》课程,指导推动高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结合办学特色编写相关教材,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方式纳入本科培养方案,推进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公共选修课,制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动高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建立高校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机制,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品课程。
2.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制发《辽宁省教育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辽宁省教育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部署,压实责任;二是坚持以评促建,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评价、“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三是加强法治人才建设,制发《辽宁省教育厅贯彻落实〈辽宁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清单》,深化法学类专业教学改革,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力护航教育高质量发展
3.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一是完善政务服务清单体系,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动态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同步调整各类事项网上办理指南;二是换位体验提升工作质效,制发《辽宁省教育厅落实“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实施方案》,厅领导班子成员、各审批职能处室相关人员及“政务服务体验员”全流程体验各项政务服务事项;三是协同配合优化工作流程,制发《辽宁省“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校车使用许可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扎实推动教育领域“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四是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流程完成行政审批业务,全程零差评,获评省级首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五是强化《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推广应用,在牵头编制教育系统行政版《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的基础上,指导编制学校版《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4.加强教育立法。加强立法规划与立法计划有效衔接,推动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列入2023年教育立法计划项目,将《辽宁省老年教育条例》《辽宁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列入教育立法规划项目,启动《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修订计划。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发《关于开展影响振兴发展做法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推动法治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清理深度融入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全过程,对21件政策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对3起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开展法制审核;修订《辽宁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建立双审查机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6件次;组织对以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印发文件、厅机关印发文件、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形成清理意见。
6.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一是规范文件会议管理,制发《辽宁省教育厅“请示”收文处理工作规则(试行)》,确保报送省教育厅的“请示”件件有登记、有批复;二是修订完善厅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规范文件报送程序,提高文件流转速度和质效;三是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2件、战略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核12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7.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相继制定《辽宁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工作指南》《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动态调整教育行政执法领域5项清单,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整改;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全省市县教育系统法治能力提升培训;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省本级门户网站设置“行政执法”专栏,指导各市积极跟进,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四是推动智能监管,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实现全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强化校外供餐管理,落实校外供餐单位评价和退出机制;五是加大校外培训监管力度,全省累计出动7.5万余人次,排查机构7.8万余家次。
8.健全教育系统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机制。一是加强教育系统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督促各地各校扎实推进整改;二是制发《辽宁省校园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全面规范,有关工作受到省政府总值班室通报表扬。
9.加强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省教育系统2023年信访案件同比下降,自2022年3月以来首次“减量退位”;二是依法依规办理涉法涉诉案件,妥善处理教育师生申诉案件5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四)打造特色普法品牌,全面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
10.加大教育系统普法力度。一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发《辽宁省教育厅2023 年普法责任清单》;二是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宣传教育,与省关工委联合开展“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省司法厅联合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省350余万学生参与“宪法素养比赛”“演讲比赛”“主题征文”“12.4宪法晨读”等活动。在第八届全国学讲宪法总决赛中,我省演讲比赛参赛选手分获高校组季军、高中组一等奖的好成绩;三是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载体,开展应急管理知识普法活动,在全国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应急管理部等部门通报表扬。组织“辽聊反诈进学校”主题宣传活动,成立“驻沈高校反诈联盟”,深入宣传贯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举办辽宁省首届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青少年网络安全技能挑战赛、“辽宁高校心理阳光大讲堂”,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少年学习兴趣,让青少年真切感受到“法就在身边”。
(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健全教育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11.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监督体系。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制发《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正风肃纪,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举办“廉洁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二是开展常规政治巡察,按照工作规划,对省属高职院校和厅直单位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三是认真接受审计监督,落实省审计厅、审计署驻沈办审计整改工作。
12.提升依法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教育政策、重要事项、工作进展的宣传力度,省教育厅网站发布信息1180篇,厅微信发布信息965篇、微博发布信息718篇;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共承担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53件,建议提案按时办结率和反馈满意率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4年工作安排
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地方性法规协同性及时效性有待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普法工作形式单一、学用结合不足等方面。下一步,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的重点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两方案一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久久为功,努力形成教育法治建设新局面。一是全面加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教育系统全领域、教育管理各环节、办学治校全过程;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和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教育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持续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努力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四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持续提升教育系统干部师生法治素养;五是持续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优化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