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辽宁省大中小学校美育教师基本功展示拟定获奖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8月3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lnxxmy@126.com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8月27日
版权所有:辽宁省教育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编:110032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辽ICP备10200702号-3号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440*900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