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连市中山区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辽宁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拟于2025年3月19日至21日对大连市中山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进行督导评估。为体现公开、公正,强化公众参与,公告期间,公众如有对上述地区学前教育相关意见,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向我室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
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3月18日。
监督举报方式: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024-86896424,ddc.sjyt@ln.gov.cn;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010-66092048,ddjxxc@moe.edu.cn。
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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