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辽宁省2025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23日至6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有异议,请于6月6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46-1 号,
电话/传真:024-86907178。
附件:2025年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结果
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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