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推荐人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8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头雁教师岗位推荐人选遴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拟推荐人选(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伦  海城市高级中学

  王  辉  北镇市高级中学

  王海英  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

  刘  倩  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

  纪利萍  盖州市第一高级中学

  刘海涛  凌源市实验中学

  李  波  绥中县第一高级中学

  杨志远  铁岭清河高级中学

  苏丽杰  沈阳市辽中区第一高级中学

  张秀娟  辽阳县第一高级中学

  宋萍萍  长海县高级中学

  费继新  新宾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8日—6月24日。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联系电话:024—86891755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32

  电子邮箱:lnsdztjy@126.com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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